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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做媒为由诈骗他人钱财,诈骗罪如何处罚?

 [日期:2017-04-09]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128
核心提示:男子以做媒为由诈骗他人钱财,诈骗罪如何处罚?

 

男子以做媒为由诈骗他人钱财,诈骗罪如何处罚?

 

男子以做媒为由诈骗他人钱财

被告人刘某曾因诈骗、强奸、容留卖淫等犯罪行为七次被判刑。被释放后的刘某没有悔改,2010年11月份,刘某以帮忙介绍对象为由,骗取了家住安徽固镇县某村村民陈某一家的信任,并介绍了一名女子给陈某的小儿子做结婚对象,在女方索要了11500元彩礼后,该女子留在陈某家生活,但仅仅生活了三天,女子便以出去买东西为由一去不返,刘某也不知所踪。此时,陈某一家方知被骗,后刘某归案。

诈骗罪如何处罚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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