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刑事律师辩护网!
北京刑事律师网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律师文章 >> 文章内容

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日期:2017-03-2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119
核心提示: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

3. 点击右上角分享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