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案例:
某日深夜,被告人王某闯进其李某家中进行抢劫, 被李某发现,王某掏出其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李某剌伤。后来王某被捕归案,该案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通知李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李某是个法盲,不知何为诉讼代理人,就问办案人员可不可以委托其在某大学法律系三年级的堂弟李某某为其诉讼代理人。
专家说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刑事诉讼代理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本案中,李某某作为被害人李某的亲属,完全可以作其诉讼代理人。有一点需明确的是,这种代理是委托代理,而不是法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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