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与市场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各类经济犯罪呈快速增长态势。假币犯罪、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等等,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近日,无锡市局汇总了近期已侦破的5个典型案例,并就各个案例进行解析。以切实增强市民的防范意识,
【案例一】:克隆“银行卡”盗取资金
【案件回放】:今年4月6日上午,无锡新区的王女士收到银行短信提示,称其刷卡消费46万余元。王女士信用卡一直在身边,已好长时间没有信用卡消费行为。专案组通过查询银行卡信息、追踪资金流向等方式,辗转多个城市寻找嫌犯蛛丝马迹。经过近3个月的艰苦侦查,以丘某为首的一伙嫌疑人员浮出水面。嫌疑人落网后,如实交代通过网络购买银行卡复制设备,盗取王女士信用卡信息并“克隆”银行卡,采取刷卡消费、转账、取现等方式,盗取其卡内资金46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2起同手法案件,案额达百余万元。
【警方提示】:一是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明、工作证件及其复印件等,办卡时到银行正规网点办理,一般不找他人代办,以防被他人冒领卡;二是在消费结账时,要留意银行卡的去向,切忌将银行卡交给他人到自己视线以外的地方刷卡,谨防银行卡信息被盗取;三是在ATM机取款时,要注意观察现场环境,特别是取款机插卡口是否存在异常,有无加装卡槽等,确认安全后再插卡;在ATM、POS机等设备上输入密码时,要使用手或其他物品进行遮掩,谨防被不法分子安装的盗码器和摄像头等作案工具窃取信息;四是不要滥用网上银行,或登录不良网站,谨防被木马网页和程序盗取信息;使用网上银行时,要认真核对网站地址,避免登录木马网页,泄露网银信息;五是洽谈生意时遇到对方要求办理、查验银行卡时,要做到卡不离手;六是不参与非法套现、洗钱等活动,谨防被不法分子窃取信息、伪造银行卡。
【案例二】:“代理炒股”诈骗
【案件回放】:今年6月,无锡市民老吴接到一条短信,内容是上海某证券公司推出免费代理炒股业务,只要到该公司网站注册成为会员,便由专业人士为其代理炒股,稳赚不赔。老吴遂按照短信的提示,登录该公司网站,将2080元钱汇入对方账户,注册为会员。随后,“工作人员”要求老吴升级会员等级,承诺只要缴纳2万元炒股本金,便可保证每天6%的收益,老吴如数汇出。第二天,果真收到了1200元的“投资收益”。眼看收益不错,老吴接着又汇出25万元炒股本金,当其汇完钱再拨打联系电话时,已无法接通,网站也随之消失。警方经大量细致工作,查清了嫌疑人身份情况和藏匿地点。7月13日,办案民警在福建龙岩抓获犯罪嫌疑人,追回全部赃款。
【警方提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短信、电话、软件等媒体或工具,通过传播虚假信息、提供黑马、免费荐股、承诺收益、收益分成等手段,招揽会员或客户,推荐股票、在线咨询或代客理财,非法开展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委托理财活动,骗取投资者钱财。警方提醒:一是切勿相信所谓高回报、低风险的证券交易,特别是各类境外股权投资和理财产品,谨防上当受骗。二是加强对证券类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辨识能力;三是仔细甄别网站真伪,必要时可咨询证监部门或登陆其网站进行查询。尤其不要向不法分子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汇款。四是发现擅自发行股票、非法销售股票或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尽快向证监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案件回放】:今年3月,吉林延吉市民徐某在一家名为“直销平价店铺”的网店,购买了纽崔莱小麦胚芽油营养胶囊,服食没多长时间,小徐发现不太对劲,经安利公司鉴定:这几瓶保健品均非其公司生产,经查这家“直销平价店铺”店址在无锡。接到线索后,工商、网警联手调查,于5月8日捣毁位于无锡南长地区的两处制售假窝点,当场查获价值17万余元的假冒安利产品,并将涉案的董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警方提示】:据警方负责人介绍,当前,制售假药犯罪已经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犯罪产业链条,且地域特点明显,同乡之间通过亲属关系“以老带新”逐渐发展;各制售假药犯罪团伙之间“结帮不结伙”,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在制售假药相关资源、价格上做到信息共享。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以及一些不法药店、诊所已成为假药主要流通渠道。其中,网络兜售假药情况突出,一些网站、网页上假药信息充斥。假药犯罪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保障民生的宗旨,会同药监等部门,深入排查假药犯罪案件线索,继续保持对制售假药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切断假药生产销售犯罪网络,坚决摧毁假药犯罪产业链条。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贪图便宜通过网络、小诊所、小药店购买药品,请选择医院就医和从正规药店购买药品,谨防上当受骗;切莫将过期药销售给他人,谨防害人害已;切莫将药品包装盒随意丢弃,打开包装使用完毕后应作损毁性处理。
【案例四】:非法传销
【案件回放】:今年3月,市民赵某向雪浪派出所举报称:滨湖区某小区存在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名,以发展下线拿回扣的形式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其外甥已投资10余万元加入该传销组织。经查,该传销组织中从事传销活动的外来人员来自河北、湖北、湖南等13个省,人员达百余人以上,该传销组织采用分散型的“家庭式”管理模式,在南京和无锡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以发展“下线”拿回扣的形式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警方已捣毁该组织。
【警方提示】:非法传销主要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有的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警方提醒:现实社会中不存在“零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一旦发现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义,要求交钱加入或发展人员加入,发展后可提成等情况,一定要引起警惕。如果对传销判断不清时,要向工商、公安等部门咨询,决不可轻易参加。发现掉入传销陷阱或者变相传销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向公安机关报警。
【案例五】:“汽车租赁”合同诈骗
【案件回放】:今年4月的一个下午,无锡锡山区一家调剂行来了两名男青年,称要将其所驾驶的一辆迈腾轿车抵押。细心的店主发现其中一男子的身份证有假证嫌疑并报了警。经警方调查,两人如实交代了从汽车租赁公司租得汽车,采用假证件将车抵押至调剂行骗钱的犯罪事实。派出所顺线追踪,又将另3名团伙成员收入网中。2011年12月以来,该团伙采用该手法先后作案23起,骗取轿车23辆,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警方提示】:当前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的犯罪手段呈多样化。有的犯罪分子从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汽车,将车辆转让、抵押,所得赃款用于还债或挥霍。有的犯使用他人财产证明抵押骗租、伪造单位证件骗租、以个人真实身份骗租、自己成立租赁公司诈骗加盟车辆等。警方提示:汽车租赁公司在经营中应加强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在租车时要全面登记租车人的个人信息,认真审核租车人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同时要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随时掌握汽车去向,一旦发案,警方可以保证在短时间内找到汽车,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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