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刑事律师辩护网!
北京刑事律师网
微信扫描

行为人基于心理变态,在一定在地域范围内,多次以残忍的手段对单个对象实施伤害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应对行为人定故意伤害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日期:2015-10-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放火、爆炸、决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中,雷号生在多个乡镇多次使用锐器刺伤女学生胸部,造成多人身体不同程度的受伤,虽然其动机极其卑劣,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但雷号生的行为是多次实施的,且每次针对的是单个的受害者,其侵犯的是个人法益,危险性和行为方法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有明显的区分。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关键词:故意伤害、死刑复核、变态心理、残忍手段、严重后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案例》2012年第二期(总第637期)---最高人民法院(2011)刑一复02441413

基本案情:雷号生为了寻求感官刺激,在三年期间内,在湖北省多个乡镇,趁学生放学或者上学之机,多次使用注射器、锥子、自制有倒钩的铁器等凶器刺伤中小学生胸部等部位,造成一人死亡24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给当地居民造成恐慌。

裁判要点:行为人基于心理变态,在一定在地域范围内,多次以残忍的手段对单个对象实施伤害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应对行为人定故意伤害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裁判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放火、爆炸、决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中,雷号生在多个乡镇多次使用锐器刺伤女学生胸部,造成多人身体不同程度的受伤,虽然其动机极其卑劣,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但雷号生的行为是多次实施的,且每次针对的是单个的受害者,其侵犯的是个人法益,危险性和行为方法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有明显的区分。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