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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贩卖毒品案被告人
昨天下午,我去一看会见一被告人杨某某,他涉嫌贩卖毒品冰毒990克,按照刑法347条的规定,可能要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立即执行。我拿出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绍信和委托书,办理完会见手续直奔律师会见室。因有很多律师会见且会见室较少,只好等到第二拨。
我和被告人先就案情沟通了一下,他承认贩卖毒品50克的事实,也承认从暂住处搜查出来的940克冰毒是其购买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仅有被告人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不能定罪。我又向他核对了扣押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鉴定报告等客观证据,告诉他证据存在的疑点,阐明了律师观点。
16点,会见时间到,我和他约定了下次会见的时间就离开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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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负责看押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涉外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等。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按照公安部的统一要求对在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并对这项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即每位收押人员都有一份独立的“风险档案”,入所时先对其进行风险等级的初次评估;进入监区后,则由管教民警根据其风险等级展开对应的管理;风险等级还会随着在押人员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在押人员风险等级共分三级,其中一级风险是最高的防控级别。
看守所共有五位检察官对监所管理工作进行全天候的检察和监督,北京公安部门还特别聘请了92名监督员对监所进行监督。其中,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看守二中队,是全北京市唯一的一处依法承担羁押涉嫌特、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及终审死刑待执行罪犯的场所。其中,死刑犯和上级领导交办涉黑涉密案件的被监管人员的管教工作是监所管理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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