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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将财物归还给被害人的,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日期:2016-09-12]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2
核心提示: 事后将财物归还给被害人的,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事后将财物归还给被害人的,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观点来源:2016)浙0702刑初400号

裁判规则:被告人范某、林晓峰纠集了范少彬等人来到许某经营的棋牌室,以将棋牌室的桌子翻掉,或报警举报棋牌室赌博让棋牌室关门等方式要挟,强行要求许某答应分空股给范某、林晓峰。许某被迫与范某等人达成妥协,给范某等人12条硬壳中华香烟。2015年5月7日,范某听说许某要去报案,遂通过中间人联系把12条硬壳中华香烟归还了许某。法院认定,被告人范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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