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违反实录原则的言辞证据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
讯问应该是采用问答的方式让犯罪嫌疑人在自然状态下进行陈述,笔录中记载的供述或者是证言应当严格忠实于原话,不得加以归纳、总结。但实践中,侦查人员往往采用自己总结或者描述事实,然后问被讯问人是不是的方式进行,通过指供、诱供、骗供等方式取得口供。
那么在实践过程中,音像资料经常能对其他证据的真伪进行比较,起到一个证伪的作用。讯问过程中,记录的内容与被告人所讲的内容有很大的实质性的差异。这种情况下,讯问过程中的录音录像,作为一种音像资料,对于证实讯问笔录的真实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据最高检察院的相关解释规定,不仅在批捕、决定批捕还是审查起诉的时候,不能作为证据来适用,而且在审判阶段,也不应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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