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贪污贿赂司法解释 三处从轻处罚
根据原刑法的规定,贪污受贿5000元至5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解释”的规定,贪污或者受贿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原刑法的规定,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根据“解释”的规定,贪污或者受贿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原刑法的规定,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根据“解释”的规定,贪污或者受贿3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通过图表更能直接清楚反映三处从轻:
《贪污贿赂案件解释》 |
此前规定 |
此前规定出处或说明 |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
《刑法》(刑修九生效前)第三百八十三条。 |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刑法》(刑修九生效前)第三百八十三条。 |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刑法》(刑修九生效前)第三百八十三条。 |
田帅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十年律师经验,专业全国各地办理刑事案件。电话:1381100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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