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刑事律师辩护网!
北京刑事律师网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律师文章 >> 文章内容

非法集资案件中被告人能否从轻处罚

 [日期:2016-06-1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10
核心提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集资案件中被告人能否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案发后能够及时归还吸存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另外,如果吸存资金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那么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田帅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全国各地办理刑事案件。电话:13811007098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

3. 点击右上角分享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