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尽管法律规定,没找到赃款赃物不影响定罪,但是在实践中,如果没有找到黄金、手表等特定物,那么我想定罪还是存在一定困难的。我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件,一个人送给检察长一块劳力士手表,但这块手表并没有找到,也没有发票和照片,从而无法准确认定其价值,所以最后法院还是将手表排除在受贿范围之外。
如果被告人后来翻供,表示从未收到这些财物,而且确实也没有找到,那这当然可以作为一个对我们非常有利的辩护理由。还有一个就是:事先约定,事后行贿的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我认为这当然可以构成。因为法律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只要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送了钱,那就构成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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