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国际法上通行的观点认为,外交人员享受的豁免保护原则,并不等同于外国使领馆用地也享受豁免保护。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会承认在其国土上出现外国的领地。因此,外国使领馆的用地不可视为外国领土,对外国驻华使领馆与外界的分界线也不可简单地视为国境线。对于组织他人以冲闯外国驻华使领馆为手段,从而达到给有关国家使领馆所属国和我国施加压力,迫使有关国家将冲闯人员合法送出境外的行为,不宜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定罪。
妨害国(边)境管理的犯罪,包括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其本质特征均在于“偷越”。如果被组织者、,被运送者不具有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对组织者、运送者塌不能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而组织他人冲闯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行为,虽然组织行为是秘密的,最终目的也是将被组织者送出境外,但被组织者并没有直接偷越国(边)境,因此,不宜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高憬宏、杨万明主编:《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实务卷·刑事审判篇)》,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374~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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