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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互殴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构戍犯罪吗?

 [日期:2016-10-19]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2
核心提示: 在法庭上互殴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构戍犯罪吗?

 在法庭上互殴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构戍犯罪吗?

 

案例

赵某因不堪忍受丈夫王某的虐待,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赵某的家属与王某的家属都坐在旁听席。当赵某向法院哭诉王某的暴行时,恼怒的王某大声地辱骂赵某及其家人,并冲向赵某,试图殴打赵某。赵某的家人见状,纷纷冲上去与王某扭打,王某的家人随即也加入混战。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律师说法

双方当事人互殴闹事的行为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在庭审当中,双方当事人无视法庭秩序,互殴闹事,严重地扰乱了法庭秩序,践踏了法庭的威严,根据刑法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挑起混战的王某作为始作俑者,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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