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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带管制刀具吓唬别人,构成犯罪吗?

 [日期:2016-10-19]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5
核心提示: 佩带管制刀具吓唬别人,构成犯罪吗?

 佩带管制刀具吓唬别人,构成犯罪吗?

 

案例

赵某自初中肄业以后,不学无术,不务正业,整天与一群狐朋狗友在街上胡闹。香港的《古惑仔》系列电影风靡内地之后,赵某模仿剧中的人物,不知从哪找来一把砍刀,整天挂在腰上,吓唬别人。赵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律师说法

赵某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是否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根据法律的解释,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身长度超过2⒛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本案中,赵某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也许并没有真正使用,但是,刀具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威慑力,即使不使用,也足以引起人们的恐慌,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由于不会构成更大的危害,也就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赵某携带刀具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情节严重了,则认定为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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