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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淫秽光盘借给朋友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吗?

 [日期:2016-10-19]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3
核心提示: 将淫秽光盘借给朋友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吗?

 将淫秽光盘借给朋友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吗?

 

案例

某未婚男子周某家中有很多黄色光碟。一次,好朋友赵某来周某家中做客,看见这些光碟,就提出借回去看,周某就将光碟借给了赵某。周某的行为违法吗?

律师说法

周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在认定时,情节是否严重非常重要。本案中,周某虽然将黄色光碟借给朋友,但是,情节非常轻微,也没有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不能认定为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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