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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中依法执行职务的边界

 [日期:2016-09-1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2
核心提示: 妨害公务罪中依法执行职务的边界

依法执行职务的边界

以当前妨害公务类案件高发的警察执法行为为例,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14条的规定,110受理群众报警的范围有五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因此,对于接到“110”报警而处置警情的执法警察而言,只有针对上述情况实施的行为才是合法的职务行为,超出范围的则不具有法律上的明确授权。辩护人可以重点审查公务是否在公务人员职权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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