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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室不足,能否使用讯问室

 [日期:2016-08-02]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7
核心提示: 律师会见室不足,能否使用讯问室

            律师会见室不足,能否使用讯问室

    

【案例】

前几天去山东某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当地看守所只有两个律师会见室,我是第三个会见的律师,只好等前两个律师会见完毕才能会见。我看了还有七八个讯问室没有人使用,就问警官能否在讯问室会见。警官说得问下领导。过了五六分钟,警官说可以使用讯问室,但里面有录音录像,你是否同意使用。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我觉得这次会见只涉及程序性问题,不涉及实体。这样对委托人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于是就顺利会见了当事人。

【律师分析】

当前看守所的硬件保障水平不高也成为制约律师会见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由于律师会见不畅,看守所为律师会见所提供的物质保障是低水平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律师会见数量激增,与原来低水平的物质保障产生比较严重的冲突。尽管各地看守所纷纷扩、改建会见室,努力提高律师会见保障水平,但仍存在部分看守所硬件设施建设难以满足律师会见的情况。例如有的看守所律师会见室配置严重不足,律师会见室与讯问室配置比例严重失衡。

【解决办法】

     公安机关应增加律师会见室的数量,努力保障律师的会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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