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辩护人举证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综合以上规定,辩护人的举证是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辩护律师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防范冤假错案,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材料和意见,如不在现场的证据,不具备作案时间的证据等等。
其次,辩护律师的价值体现在提出罪轻、减轻、免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如自首、立功、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证据等等。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 3. 点击右上角分享 |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