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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二审庭审记录(公诉人发问部分)

 [日期:2016-09-26]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3
核心提示: 复旦投毒案二审庭审记录(公诉人发问部分)

 复旦投毒案二审庭审记录(公诉人发问部分)

 

转载按语:关于复旦投毒案,众说纷纭。我们想庭审记录应该是目前所看到的接近于真实的材料。所以,我们在这里公开出来,请大家凭着自己的良心去判断其中的是非曲直,千万不要先入为主。我们也在此对记录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与钦佩!感谢你们尊重生命,秉承良心,捍卫公义。从二审庭审记录来看,林森浩诚实地说出了自己投毒的原由、动机以及过程。从中我们看到他并没有毒死黄洋的想法,也根本没有想到黄洋会死,他确实只是在开愚人节的玩笑,最后的这种结果并不是他希望看到的。根据他与黄洋平时关系不错以及他本人的表现,这个理由是成立的。但是检查员在百般诱导,偷换概念,牵强附会,任意联系,完全是按照自己既定的有意杀人论断来逼林森浩就范。如70只试验老鼠在注射50毫克二甲基亚硝胺情况下,才有12只死亡,其他58只都活蹦乱跳。对于这一试验结果,检查员却强调有大量老鼠死亡,而根本无视更大比例老鼠存活的事实。林森浩所投入的剂量不足50毫克,且经过了稀释,况且黄洋只喝了一口,当时还吐出来了至少一半。这点剂量应该不足以致人死亡的。检查员对此也是全然不顾。这带有极大的主观性与臆断性。法庭对林森浩的说明一概不予认可更是非常武断的。一个人的死亡可能由多种因素导致,在没有彻底查明原因之前,法庭不能随意推断,尤其不要受舆论的误导。我们希望法庭能够依据更科学的医学证据,包括药检质谱图,来说明黄洋之死的真相,并给予此案一个公平公义的判决。不能因为一个人死了,就把所有的罪名堆到另一个人头上,把他当做替罪羊。

认真看检察员的讯问,感觉像是猫玩老鼠,更使我想起像狼与小羊的寓言。狼的目的是要吃掉羊,所以,小羊无论如何辩解都是没有作用的,仅仅是辩解,而不是说明真相,真相永远在狼手中。至于我的联想恰当不恰当,还是请大家自己读后判断吧!

 

(五)、检察员向上诉人发问

 

审判长:检察员就本案的事实部分,是否需要向上诉人林森浩进行询问?

 

检察员:需要。上诉人林森浩,现在检察员对你进行询问,希望你在听清楚检察员的问题以后,如实向法庭进行陈述。检察员注意到你在今天呈诉你的上诉理由的时候,主要是两点,第一个就是你没有杀人动机,第二个是你对原先的一些供诉做了一些变化,或者像你说的澄清。检察员注意在你的上诉状当中,你还提出了另外一个上诉理由,说被害人饮入的二甲基亚硝胺的剂量是多少,能否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不清,没有排除合理的怀疑。检察员在这里想确认一下,关于这个上诉理由,你在今天的上诉当中是不是还继续做出确认还是改变了原先的上诉理由?

林森浩:这个以辩护人为准,我把这点交给辩护人,决定权交给律师。

 

检察员:刚才你在对之前的供述做澄清,检察员听到你讲作案当日331号,你没有将针管内的二甲基亚硝胺注射饮水机之内,这个是第一个变化,第二个是你将试剂瓶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倒入饮水机之后,然后你曾经打开饮水机,用水杯把里面的油黄物舀出来,然后跑到宿舍盥洗楼,再盛了干净的自来水再倒入到饮水机,这个过程23次。是不是这个意思?

林森浩:对。

 

检察员:检察员还注意到,你在上诉过程中,在检察员提审你的过程当中,你还讲到了你对侦查实验当中试管的数量你认为说多了,当时你确认是50毫升,你认为你当时也是多说了,这一上诉理由你今天还还坚持吗?

林森浩:这个属于对事实的更正。

  

检察员:是不是也是需要今天澄清的?

林森浩:对。

 

检察员:你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包括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起诉,这个过程中讯问人员是否对你进行过刑讯逼供?

林森浩:没有。

 

检察员:根据最高法院对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5条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手段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这个就是指刑讯逼供,你听清楚了没有?

林森浩:清楚了。

 

检察员:那么 检察员再问你一遍,就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你有没有遭到类似的行刑逼供?

林森浩:没有。

 

检察员:你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或者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或者公诉期间,你这些供述都是你自愿供诉的吗?

林森浩:我的供诉,对。

 

检察员:是不是你自愿供诉的?

林森浩:如果你去看录像就会发现供述跟笔录之间存在出入,这点应该律师他们应该会出示一些***

  

检察员:你在上述机关的笔录上所做的签字是不是自愿?

林森浩:签字都是自愿。

 

检察员:你是不是向法庭说明下,你这个二甲基亚硝胺,这个过程、数量今天你所说的做出这个澄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样的变化?

林森浩:这个澄清,被固定下来,是在一审结束之后,向二中院写了一封信。

 

检察员:是不是指在一审庭审之后你书面写了一封,对这个过程和数量做出变化的信给一审的法官,从这个时候开始?

林森浩:是,对。

  

检察员:检察员注意到你对于饮水机当中投入二甲基亚硝胺这个过程和数量,其实你是有不同的说法,之前在公安机关询问你的时候,你是没有做供述,然后到了就是到了被传讯时134120时至5时这个过程当中,你是讲了将注射器内的2毫升包含有福尔马林的液体(现在否认),注入了饮水机之内,然后到了当天下午17-23点期间,你才说了除了这个针管以外,你还说了将原液瓶内剩余的原液一起倒入到饮水机中,你当时供述的情况是不是这样?

林森浩:是。

  

检察员:检察员注意到在之后长达七个月的侦查以及起诉,包括一审当庭,你对这样的供述都没有做出变化,那为什么一审庭审以后你出现变化,你能不能向法庭解释一下?

林森浩:我第一次变化其实是在侦查阶段的时候,当时跟承办人赵成方讲过,***我当时认为是对我善意的提醒,所以我就没再讲。

 

检察员:你说在侦查时你曾经对侦查人员说过,还是你在回答辩护人时候,你是讲你是想要说,但看到侦查人员摇头,你没有说。

林森浩:当时应该是说一半,其实没有把注射器注进去,当时赵成方摇了摇头,我就没有继续讲下去。

  

检察员:就是他在做记录的时候你就没讲,检察员问你,侦查人员当时是否明确跟你不要讲?

林森浩:没有。

 

检察员:你是根据做笔录侦查人员摇头来判断的?

林森浩:是。

 

检察员:那么你为什么到案的时候,公安机关找你询问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讲作案的事实?

林森浩:这个我觉得就是个人的习惯。

 

检察员:你之前解释为是懦弱。

林森浩:对,我对自己的认识处在一个***

 

检察员:那么你第一次供述的时候,为什么只讲了注射器里的2毫升,而不讲原液瓶里的量?

林森浩:这个像辩护人说的,第一次还是想避重就轻。

 

检察员:后来你讲到把原液瓶倒入,那个时候你为什么不把这个做更正?

林森浩:我现在也搞不懂,当时几十个小时没睡觉,然后...我说不清楚。

 

检察员:按照你刚才的讲法,侦查人员也没有明确让你一定要做这样那样的改变,这些做出的供述都是你自己决定的,是不是?

林森浩:是。

 

检察员:卷宗材料中有两份你的亲笔供词,供词当中你对投毒的过程以及数量,也就是你今天所说的澄清,也没有做改变,跟你当时的供述都是一样。你这个写的亲笔供词,对这个过程跟数量,难道也是不真实的?

林森浩:有时候就是说第一次那样讲,做的证,就一直那样讲。

  

检察员:你的亲笔供词里确认了你将注射器的二甲基亚硝胺,投入了饮水机当中,你也没有讲到或者说写到:原液瓶倒入后,然后把油黄物用水杯舀出来,然后到盥洗室把自来水舀到饮水机当中,这个亲笔供词当中有没有提到?

林森浩:没有。

 

检察员:检察员还注意到在七个多月稳定的供述当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反复跟侦查人员说,就是你强调你当时投毒的一个细节,你当时是害怕寝室的对面同学或者被害人黄洋突然回来,那么你在作案过程当中将房门反锁,这是不是事实?

林森浩:是。

  

检察员:今天你还确认这是一个事实?

林森浩:对。

 

检察员:好,那么按照你今天辩护或者说澄清的一个问题,就是说你既然是害怕对面的同学或者黄洋突然回来,那你这样用你的水杯去舀已经倒下去的二甲基亚硝胺的水,然后到有自来水的盥洗室,这样来回两到三次,你就不怕被同学或者黄洋发现么?

林森浩:当时楼道里我记得电灯没开,是阴暗的,然后对面的门也是关着的。我要说明一点,人的许多行为并不一定需要有思维的参与,有时候只是一种下意识。

 

检察员:也就是说你认为你当时这样用水,开始考虑的事不要被看见或者撞见,后来你的行为都是下意识的?你是这么解释的?

林森浩:我不敢肯定,我就是想告诉你,不是每个行为都有思维参与的。

 

检察员:那么检察员需要告诉你的是,你今天的供述也好,或者说这个澄清也好,你这个变供,你认为你有可信性或者合理性么?

林森浩:其实这个变供我在上诉状反复讲过,在你的角度来看,你们都是以为我是为了更好,但实际上变了供也不见得对我最有利,因为我再怎么变供,始终饮水机的量,按照动物大鼠的支持量来算的话,都是超过黄洋的支持量,我只不过到今天这一步,想把情况讲清楚,你能理解么?

  

检察员:你刚才对法庭说的,侦查人员侦查实验过程当中的50g认为说多了,是不是?

林森浩:对,因为当时在做这个侦查实验的时候,张警官在旁边说了一句话,林森浩,吕巍巍说的是75,上次我们算的是30,你自己看着办吧。我当时就想不要麻烦警官了***当时负责记录的赵警官***你可以去问一下赵警官。

 

检察员:当时一个警官跟你讲,吕巍巍说原液瓶有75毫升,你原来供述是30毫升,然后让你自己看着办,是不是这个意思?

林森浩:是。

  

检察员:当时警官有没有明确跟你说,让你说比如说正好搞到50毫升?

林森浩:没有。

 

检察员:侦查实验最后这个量,是不是你自己确定的?

林森浩:是。

 

检察员:那你是有意多确定?照你现在这个讲法,你是故意地多确定点。那我想问的是,你有意地多确定点,你的意义在哪里?

林森浩:我当时就是想着,不想让他们麻烦。

  

检察员:不想让潘警官麻烦?

林森浩:对。

 

检察官:你多说了(剂量),他就不麻烦了?

林森浩:对不起,这种法律的**意识我没有。

  

检察员:你能不能解释清楚这个问题?

林森浩:解释不清。

  

检察员:在侦查实验当中你演示了作案过程当中的哪些情况?作案过程你演示了没有?

林森浩:掩饰?什么叫掩饰?

 

检察员:就是你演示怎么投毒的?怎么投毒的一个过程?

林森浩:没有掩饰***

 

检察员:就是原来你笔录当时口供,你做了一遍,当时怎么样子投毒,是不是?

林森浩:按照笔录的方式去做。

 

检察员:同时也是确认了原液瓶里的数量。侦查实验当中,是吧?那么,我们看到本案侦查实验的录像,确认的投毒过程、数量,以及二甲基亚硝胺在原液瓶里的容量,这些东西是不是你亲自演示并具体是你确认的?

林森浩:是我确认的。

 

检察员:你在演示过程中,也没有你澄清的内容,你还是将针管中的二甲基亚硝胺注入了饮水机内,对吧?

林森浩:对。

 

检察员:然后也没有将这个里面已经注入二甲基亚硝胺,这个饮水机的饮水舀出来,然后跑到盥洗室去灌自来水,这样的一个过程我们也没看到。

林森浩:是。

  

检察员:但是我们注意到你当时在做实验的时候,你是确认了投毒以后水的颜色是没有颜色的,这点你还记得么?就是你投毒以后,你放了水龙头,确认没有颜色。

林森浩:这个,开了水龙头***,应该是看不出来。

 

检察员:你是不是向侦查人员确认,这个没有颜色?

林森浩:我忘记了,如果是确认,那就是确认了。

  

检察员:我们还注意到:本案的原液瓶里原液的确认,是由侦查人员拿着农夫山泉作为这个量,倒入你确认的这个原液瓶内。然后这个过程当中,你认为侦查人员倒的太多了,还反着倒出来两次,那也就是说这个过程当中,这样的一个数量,是你最终确认的。是不是?

林森浩:应该是。

  

检察员:我们在录像当中,既看不到你刚才所讲的警官跟你讲75毫升,30毫升让你看着办的这样一个过程,而且最终这个瓶内的剂量也是你最终确认的。对不对?那么你今天这个对数量上的辩解也好,澄清也好,你怎么样来解释呢?

林森浩:我觉得就是按照事实说话。你可以不相信,但我就是按事实说话。

 

检察员:这不是我相信不相信,是我希望你能够按照事实求是,客观事实来说。

林森浩:***

  

检察员:那么你再确认一下,就是你从第一次变供,一直到庭审7个月当中,你除了跟侦查人员,你刚才讲到。你有没有跟其他**人员、检察官,或者说是你的一审辩护人说过你今天澄清的内容?有没有说过?

林森浩:我记得跟一审辩护人提过,但是我们三个人交流不是最好,不大好,他们可能没有留意。应该是在拿到起诉书之后,大概是在10月底。

  

检察员:就是检察员认为,在这个7个月***,我们没有发现阻止你把这个事情说清楚的基础或者理由,我们觉得你这种变供是很突兀的,不能为常人所理解,你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证据,来说明你这个变供?

林森浩:作案的东西都不见了,所以证据也没有,我这边的出发点就是想把事实讲清楚。

 

检察员:按照你刚才当庭所说的,你第一次讲一支注射器的时候没有讲这个原液瓶的时候,你是避重就轻,想减轻自己罪责。那么,第二次你是说,你原来在笔录里你说你是为了态度好,争取处理有个坦白情节。

林森浩:后来一直***

  

检察员:那么这一次你的动机是什么呢?你想把你的情况都讲出来的动机是什么呢?

林森浩:真实情况讲出来对各方面都是负责任的态度。

  

 

检察员:你这次变供不但对投毒的二甲基亚硝胺的数量做了变化,而且你对它的浓度也是做了稀释,这个难道你就不是为了避重就轻?

林森浩:但是我刚才也说过了,最终的量如果按照个人体重来算,还是超过了黄洋的支持量很多的。

  

检察员:你是不是因为一审庭审以后,你感觉会对你从轻处罚,才做了变供?

斯伟江:我认为这样的提问是一种恶意揣测,也不合适,猜测性的提问不合适。

 

审判长:请检察员换个方式。

检察员:好的。

林森浩:***就是想把这个问题讲清楚,不管检方怎么想,我还是要这么做。

 

检察员:所以检察员需要你再次向法庭确认一下,就是说你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你想法,你现在讲的真实情况讲出来,你跟法庭再确认一下。

林森浩:我就是出于一种对****各方面一种态度,所以把实际事实讲出来。

 

检察员:仅仅是这个原因?

林森浩:是。

  

检察员:上诉人林森浩,刚才你在回答辩护人问题的时候,你说你跟黄洋平时的关系没有什么特别**是不是?

林森浩:是。

 

检察员:就是一些生活上的琐事?你看下是不是还有?那么你跟同寝室的葛俊琦?

林森浩:关系也还不错***

  

检察员:比黄洋的关系呢?

林森浩:比我跟黄洋的关系要差一点。

  

检察员:检察员注意到,你到案以后,你一直强调,你在饮水机里面投入二甲基亚硝胺是出于愚人节就是开玩笑这样的一个动机是不是?

林森浩:是。

  

检察员:就是你到了今天的二审庭审你还是这样坚持,没有变化是不是?

林森浩:对,这是实际情况

  

检察员:那么你刚才讲到这个你在330日也就是黄洋在寝室里讲愚人节这个整人的玩笑,你是一闪而过产生要报复他的念头,是不是?

林森浩:不是说报复。

  

检察员:不是报复,开玩笑?你当时就是听到他这个愚人节整人恶作剧以后你也产生了跟他开玩笑,是不是?

林森浩:差不多。

  

 

检察员:那么难道就是说,黄洋就是这么仅仅讲了一个热水泡脚然后会尿床这样的一个恶作剧,你就觉得要对他用这种二甲基亚硝胺来对他进行恶作剧?

林森浩:第一点就是说我和黄洋经常这样闹来闹去,第二点可能就是我个人对玩笑一个认识。到了现在我觉得,玩笑应该怎么说呢?

 

检察员:你觉得玩笑应该怎么认识?

林森浩:实际上到现在我还说不清楚。因为在看守所***

  

检察员:那么是不是说,黄洋说的这个恶作剧是不是你这次投毒的起因?

林森浩:是一个直接原因。

  

检察员:是一个什么啊?

林森浩:直接原因。

 

检察员:是一个直接原因。那么如果说,其他人,其他同学讲这种玩笑,你会不会对这个人也投二甲基亚硝胺?

林森浩:当时想到这个东西一方面是说,已经是提前订好,29号已经订好,31号去到另一个地方去。另外一个就是****

 

检察员:检察员的问题是这样的,你现在是说因为黄洋这个恶作剧的玩笑是这个案件的直接原因,那么我现在问题是,其他同学讲这个恶作剧,你会不会投二甲基亚硝胺?

林森浩:那如果说你跟一个人平时之间都不开玩笑,那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检察员: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这个玩笑虽然是个直接原因,但是你投二甲基亚硝胺还有其他原因?

林森浩:我觉得就是平时两个人之间——

  

检察员:就是平时积累起来的一些不愉快。

林森浩:也不是积累起来的不愉快,就是这种习惯,大家都这样子,弄来弄去的。

 

检察员:那么按照你这个说法的话,你投二甲基亚硝胺你不是想杀害黄洋是不是啊?

林森浩:这个当然不是。

 

检察员:那么也就是说,黄洋最后死亡,也不是说你所希望的,是不是?

林森浩:这个当然不是。

  

检察员:那么我们认为,刚才辩护人也说到,这个作弄人也好,包括恶作剧,开玩笑,这个方式可以有很多种,对吧?你为什么偏偏选择二甲基亚硝胺这样一个剧毒化合物?

林森浩:刚刚第一个就是说去到这个地方已经是之前订好的,第二点原因呢就是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经历,就是你已经计划了,去到一个地方,可能谈了一句话,或者说见到了一个场面,会让你勾引你以前有关这个地方的回忆,这种回忆我记得你们来第一次提审我的时候已经说了。

  

检察员:不是,关键的问题是,黄洋他这样一个说恶作剧的玩笑,你怎么马上联系到那边放二甲基亚硝胺这个东西这个地方?你怎么联想起来的?我觉得可以联想起来的很多啊?

林森浩:我跟他聊的问题是说不清楚的,我的答案,第一个就是,你这个地方已经订好了去,第二个

 

检察员:你订好到哪里去?

林森浩:到中山院放这个***

 

检察员:就是你准备要去做那个检查是不是啊?

检察员:那你去检查跟这个毒放在那边有什么关联?

林森浩:就在一个地方。

  

检察员:是在一个地点。但是这个关联性,你投毒这个关联在哪里?你要去被人家检查跟你要去拿点毒物来投入饮水机这个之间的关系在哪里?

林森浩:我打个比方,比如说你计划明天去苏州,***讲了一句话,就会让你勾起以前与苏州有关的一些回忆。但这种想法当然是,这种回忆勾起的。

  

检察员:那么包括就是说,你作为医科大学硕士的一个实习生,你其实平时接触的药物试剂很多,你为什么单单会去想到一个放置了时间很长的二甲基亚硝胺,你为什么不拿点别的药物或别的化合物呢?你为什么就单单就想到放置在那边很长时间的二甲基亚硝胺呢?

林森浩:我记得你们第一次来提审的时候,***看看录像。

  

检察员:想什么原因?

林森浩:就是你说为什么会想到这个东西,我觉得是很微妙的一些记忆*****

  

检察员:没有什么不可以讲。这里是法庭,没什么不可以讲。

林森浩:因为我觉得我讲的可能涉及到其他人。

  

检察员:涉及到其他人?

审判长:上诉人林森浩,你大概或直接的向法庭陈诉你的理解,回答刚刚检察员的问题,为什么会想到使用这个N-二甲基亚硝胺?

林森浩:就比如说有人可能愿意***,你会不会拿出来*****,或者说很仓促***“你确认这个药是什么名字,这样的一种场面***

 

审判长:有人跟你提到过,用这种药来毒害他的同学,你就突然间想到了这句话?是不是?

检察员:你是不是因为这个药或者说本案这个二甲基亚硝胺比较罕见或者说使用以后难以发现你才使用这个药?你能不能明确回答?

林森浩:实际上我做完这个事之后,黄洋住院,我就觉得这个事肯定是会查出来的。当时我记得****我也讲过,为什么会查出来呢,因为当时我记得我在网上查,检验这个化合物的方法***

  

检察员:本案当中的这个二甲基亚硝胺情况,除了吕魏巍之外,还有其他人知道吗?

林森浩:我不知道其他人知不知道。因为实验室很多人都有钥匙,然后***

  

检察员:检察员注意到,你就在案发的时候,公安机关将你领到枫林校区保卫处的时候,你是不是遇到葛俊琦?

林森浩:我们两个人都是同时被叫上去的。

  

检察员:葛俊琦当时有没有问你,是不是使用了二甲基亚硝胺?

林森浩:没有问我。

 

检察员:没有问过?

林森浩:对。

 

检察员:你有没有对葛俊琦说过,就是,现在这个厂已经停产了,这下麻烦了,因为没有检材就没有办法检查,我要成为怀疑对象了,有没有跟葛俊琦讲过?

林森浩:这话当然没有***

 

检察员:没有说过?

林森浩:绝对没有说过。

  

检察员:那么刚才你在回答辩护律师的时候,就是说你用这二甲基亚硝胺做实验,是不是为了使实验的对象大鼠这个肝发生变化,纤维化,便于观察?是不是?

林森浩:是。

  

检察员:那么也就是说,你写论文,用这个二甲基亚硝胺对大鼠,给它注射二甲基亚硝胺,就是为了使它肝发生变化,你的目的是不是使肝发生纤维化,是不是?这个用途你明确吗?

林森浩:明确。

  

检察员:你知道吧?

林森浩:我知道。

  

检察员:而检察员也注意到,在你的论文当中,出现过实验的大鼠给你注射后也发生过死亡现象,这个你也应该知道吧?

林森浩:知道。

  

检察员:你刚才也回答这个是对大鼠的一次性损伤,然后就是可以,到了一定时候可以恢复是不是?

林森浩:是。

 

检察员:那你为什么在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时候你想到会使黄洋的肝损伤,甚至是纤维化?你想过吗?

林森浩:不知道。

  

检察员:不知道?我刚才问题是,你用这个二甲基亚硝胺就是为了使老鼠的肝发生肝纤维化,那么我现在问你的是,你使二甲基亚硝胺这个毒物会不会使黄洋的肝也纤维化?你没有想过?你投毒的时候没有想过?

林森浩:刚刚回答辩护人的时候我也讲过,那时候更多是一种好奇。

  

检察员:好奇什么?

林森浩:好奇黄洋对这个事情的应变态度。

 

检察员:你不是好奇黄洋会变成什么?

林森浩:对。

 

检察员:好,黄洋因为你的注射二甲基亚硝胺会造成什么伤害,你好奇吗?

林森浩:我好奇的是一种他的应对,实际上他怎么伤害,然后伤害到什么程度,我都

没有想过。

  

检察员:你强调的是这个肝会发生好转,但是实验的结果表明,你注射了以后,大鼠发生了死亡,那么你就没有想过,因为你的投入,黄洋他饮入会造成黄洋死亡吗,你不去想这个问题,你没想过?

林森浩:没有想过。

 

检察员:我想请你再向法庭确认一下,你作为一名将要毕业的医科大学的硕士,实习者,你曾经使用二甲基亚硝胺对大鼠进行的实验并写出了,甚至在国际上发表了论文,实验过程当中出现大鼠死亡现象,你用二甲基亚硝胺投入到黄洋饮用的饮用水当中,你就没有想过会导致黄洋死亡的结果,或者至少是可能会死亡的结果,你没有预见吗?

林森浩:没有预见。我可以解释下吗?

  

检察员:你解释。

林森浩:我觉得就是没有预见所以才导致说,他吃了药,黄洋确实损伤,我感到慌乱,所以才会当天查这个药的特性。我觉得一个人如果想到这个结果,那么这个东西根本就不用查。

  

检察员:那为什么不能理解你为了确认会死亡呢?

林森浩:你如果是为了确认会死亡那么你不可能几天几天地在那里反反复复查那个东西。

 

检察员:那么检察员问你下一个问题,除了实验的这个,你当时对大鼠实验的结果,各个老鼠可能是一个个体,对吧?相同的剂量,可能使肝纤维化的程度,这个过程,比如说你刚刚讲到是70个也好80个,你能控制大鼠的死亡吗?你这个针剂注射进去,你能控制大鼠的死亡吗?你控制得了吗?或者说实时的?

林森浩:控制不住。

 

检察员:你控制不住,是不是? 你刚才讲,你给黄洋喝这个投入的二甲基亚硝胺,你当时就是为了损伤他的肝脏,你这个问题想过吗?仅仅损伤他的肝脏?

林森浩:有些事如果你想到,事情就不会是这个样子。

 

检察员:你觉得你投入以后,黄洋喝了你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水,你能控制住它就损伤肝脏,他不死亡?你控制得住啊?

林森浩:控制不住。

 

检察员:根据你目前的辩解,除了这个针管里面的二甲基亚硝胺投入,你是不是还将原液瓶内里面的二甲基亚硝胺都倒入饮水机内?

林森浩:是。

 

检察员:那么如果是按照你的说法,这个是一个恶作剧,开玩笑,那你为什么这样不加节制的,不计后果的全部都倒进去了?难道你投入这些二甲基亚硝胺,你有能力控制这个损伤的程度啊?或者说你恶作剧的程度,你能控制得住啊?

林森浩:控制不住。

 

检察员:刚才你也讲到,投入以后,你多次以二甲基亚硝胺作为关键词,你在网上进行了搜索,是不是?

林森浩:是。

 

检察员:这个搜索,我们现在查到的是,黄洋没有饮入之前,你投入之后这个过程当中你也搜索。黄洋饮入之后你也进行搜索,是不是?你为什么反复的这样搜索?

林森浩:没有饮入之前的这种搜索是说,寻找一种安慰。*****饮入之后的这个搜索,我记得我查过一个检测,******说到底都是一种慌张。

 

检察员:检察员注意到,在案件的相关鉴定中显示,你曾经在投入后,黄洋饮用前,你查到这样一个网页,这个网页题目是二甲基亚硝胺吸入或者经皮肤吸入可能致死这样一个网页,你查到过吗?

林森浩:应该有。

 

检察员:有。你看了这个东西以后,黄洋当时还没喝,你已经投入了,你有什么进一步行为?

林森浩:没有进一步行为。

 

检察员:为什么?网页上明确讲这个东西,假设你之前,像你讲的都不知道,那一定是恶作剧。那你看到网页上这个东西可能致死的啊。你完全可以有时间采取措施啊。你能解释吗?

林森浩:我不知道我说的你能不能理解。就是说,你在很慌张的时候,你回到你桌子上找钥匙,那么你把钥匙放在哪里你可能都回忆不起来。但是过后让你再来回忆这个过程,****我觉得我当时就是这么个过程。

 

检察员:你现在的辩解就是你当时没有注意到?

林森浩:就是当时在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但后来,在一审侦查提审阶段,他们问我,我再回忆起来。

 

检察员:我们还注意到,在黄洋喝了之后,你还浏览过这样,就是二甲基亚硝胺致人死亡两例报告这样一个网页,你看到过吧?

林森浩:这个标题我就记得,但是内容我就不记得。

 

检察员:那标题已经说明这样的东西要中毒死亡的,你不关心?那么刚才你在回答辩护人问题的时候,你把这个二甲基亚硝胺投入这个饮水机里面,你在这个时候,你说你浏览了几十分钟,你浏览了什么?你到底要浏览什么?

林森浩:就是寻找一种心理安慰。

 

检察员:安慰什么?这里面的内容没出现安慰他不会死他不会中毒

林森浩:我不知道,我的想法就是这样的。

 

检察员:那么检察员想请你再向法庭确认下,就是说,你到案以后,你始终否认你有杀人理由,包括你今天的这个当庭,那么检察员刚才讲到,这个网页,你投入后,黄洋饮入前以及黄洋饮入后,你看到这样的一个网页,难道还不足以让你对这个二甲基亚硝胺会造成他死亡,或者说至少可能是会造成他死亡,你还说你是不知道的,或者说是你是不明知的?

林森浩:有时候,我们人的思维,就有一种逃避的心态。

 

检察员:你逃避什么?你想要逃避什么?

林森浩:不敢面对这样子的。

 

检察员:不敢面对。你投入了,黄洋还没有喝,你就不敢,你就要逃避,你可以阻止啊。

林森浩:*****

 

检察员:检察员下一个问题,你对黄洋喝下你这个,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水,这个你确认吗?他喝下去你确认吗?

林森浩:我确认。

 

检察员:具体是在41号的上午是不是?

林森浩:对。

 

检察员:你是看到还是听到他喝下去的?

林森浩:我听到的。

 

检察员:你有没有阻止他喝?

林森浩:没有。

 

检察员:当日黄洋就去中山医院就诊这个事你知道吗?

林森浩:这个事情我是当天下午知道的。

 

检察员:下午知道的。你知道后怎么想?

林森浩:我就记得我就是很慌张的去医药房里面查一下这个二甲基亚硝胺中毒以后怎么办,就查这个。

 

检察员:你当时有没有想过要告诉他,这个事是你做的?

林森浩:*****我没告诉他,我当时是等他来问我。

 

检察员:黄洋第二天,42号又到医院去,这个事你知道吗?

林森浩:来找过我做B超。

 

检察员:找过你做B超。后来是不是留院观察?

林森浩:对。

 

检察员:这个住院观察是不是表明他的病情开始已经恶化?

林森浩:****

 

检察员:嗯?

林森浩:应该是的。

 

检察员:应该是的。你知道的东西?

林森浩:我刚刚也说了,我第一次知道他住院的时候觉得他大惊小怪。

 

检察员:觉得他大惊小怪?

林森浩:对,****

 

检察员:你当时有没有想到告诉他,这个事情是你做的?

林森浩:没有。

 

检察员:43号下午因为病情严重,黄洋被转到外科重症监控室,也就是俗称ICU,这个你知道吧?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林森浩:在43号的晚上。

 

检察员:你作为一名医科专业的硕士生,你知道什么叫重症监护室吗?

林森浩:病情比较严重,有生命危险。

 

检察员:是不是医院为了危重病人的抢救中心,是不是?

林森浩:是。

 

检察员:你明白病人进入这样一个重症监控室的意义,知道吧?

林森浩:知道。

 

检察员:你知道这样的意义。是不是表示病人,也就是本案的被害人黄洋,当时的病情已经有生命危险?

林森浩:是。

 

检察员:你当时怎么想的?

林森浩:就是害怕与逃避,这样的。

 

检察员:你就是不断的害怕,不断的逃避?

林森浩:恩。

 

检察员:你有没有在这个过程当中,把这个情况,你投毒的情况告诉他的家属啊、医生啊、同学啊,有没有告诉?

林森浩:当时其实一直很矛盾,***担心一方面影响到自己的人际关系。

 

检察员:那你可以采用匿名啊,这个方法很多啊,不一定要面对的去告诉。因为当时我觉得黄洋的身体是最重要的。你为什么不采取其他的方法?如果像你这样说的你不敢面对,那你可以采用匿名啊,或者网上啊,等等现代技术方式很多啊,你为什么不采取措施呢?

林森浩:实际上这个事情我认为****

 

检察员:****

林森浩:我觉得就是,面对一些突发事情的。

 

检察员:你当时是说你去看望过黄洋几次?两次还是三次?

林森浩:两三次。

 

检察员:两三次,每次都看到黄洋?

林森浩:第一次看到。

 

检察员:你最后一次是哪一天?

林森浩:47号还是8号。

 

检察员:当时黄洋什么状况你知道吗?

林森浩:当时我见到他父母,没有见到黄洋。

 

检察员:当时他的状况你是从其他人口中知道的?

林森浩:我不知道。

 

检察员:他当时神志清楚吗?

林森浩:我不知道。

 

检察员:你都不知道?其他同学也没跟你说过?

林森浩:我是在411号在学校保卫处,葛俊琦跟我说的,说黄洋已经是黄疸,然后呢,我就在**

 

检察员:你知道在这个过程中,黄洋很痛苦你知道吗?

林森浩:不清楚。

 

检察员:知道吧?这个是不是你刚才所说的,你恶作剧想要达到的初衷?

林森浩: 不是。

 

检察员:那你这个期间为什么不将真实情况说出来呢?

林森浩:这个问题我也在问我自己。

 

检察员:你说你自己的答案是什么?

林森浩:这是一种处事的一种方法,逃避成为习惯了。

 

检察员:按照你的说法,你开玩笑,你把黄洋开玩笑已经开到重症监护室,你是觉得要把这样的玩笑或者说恶作剧继续开下去?

林森浩:当然没有。

 

检察员:当然没有,那为什么没措施?不敢面对,是不是?

林森浩:是。

 

检察员:那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你开玩笑、恶作剧的程度可以不顾别人生死?

林森浩:当然不是。

 

检察员:那到这种程度,你还开玩笑开继续下去,不采取措施?你要黄洋最后死,你也在所不惜?

林森浩:那不是。我记得我在被带到看守所之后,我还一直以为黄洋会出来。

 

检察员:我注意到你在上诉的时候,你对一审认定你对黄洋怀恨在心表示疑义,对不对?

林森浩:是。

 

检察员:你认为这个疑是什么,就是你认为你就是在开玩笑?还是坚持你在开玩笑?

林森浩:***

 

检察员:你觉得你这样说,一直坚持在开玩笑,但是你之后,你投毒的行为,包括你在本案当中的一些情节,你觉得就用开玩笑、恶作剧这样就能搪塞过去吗?

林森浩:我不是搪塞,我就是把真实情况讲出来。

 

检察员:你说你投毒,你没有怀恨在心,那你投毒是什么心?善心?检察员还注意到,你投毒以后,你是不是在看过一部台湾的电影叫《牯岭街杀人事件》,看过没有?

林森浩:看过。

 

检察员:什么时候看的?

林森浩:应该是42号左右开始。

 

检察员:一直看到完,什么时候?

林森浩:清明节期间。

 

检察员:在哪里看的?

林森浩:在宿舍里面。

 

检察员:作案现场,在看这个电影。

林森浩:在对面的宿舍。

 

检察员:在哪个对面的宿舍,盛磊的宿舍?

林森浩:对。当时这个电影其实下载下来已经放了很长时间了,看了一个同学的一个影评之后。

 

检察员:你作案做完以后,看这样的电影,这个...

审判长:检察员,关于这个电影的情况,法庭已经掌握了,继续问与本案相关的问题。

  

检察员:我觉得这个问题与本案有点关系。

审判长:简要地问。

  

检察员:检察员想问你的是,这部电影与你作案有什么关联?

林森浩:没有关联。

  

检察员:没有任何关联?

林森浩:我看之前哪会知道里面是讲什么内容的?

  

检察员:你不是说你看过影评吗?

林森浩:对...不清楚...

  

检察员:我们注意到你看这个电影,然后在新浪一个叫大汉漠北,这个微博是你的吧?

林森浩:是。

  

检察员:这个上面你对这个影评发表评论,你有一句话说是带种的就来真的,出来混就不要怕死,什么意思?

林森浩:这个话在一审的时候我已经回答过诉讼代理人,我觉得这是当时的一种心理激励,因为当时自己很害怕,然后这两句话应该是电影里的台词,我记得微博的主要意思也不是这个,应该是呼吁要勇敢。

  

检察员:要勇敢?

林森浩:应该是。

 

检察员:你认为自己要勇敢?

林森浩:对。

 

检察员:这个时候你觉得自己要勇敢?

林森浩:因为当时很害怕。

 

检察员:但是你没有勇敢,你没有把你所做的事讲出来。最后检察员有一个问题,关于这个你在上诉书中提到,你当时知道黄洋喝了几口。

林森浩:他是一个动作然后就吐出来。

 

检察员:喝了以后马上吐出来,喝多少你知道吧?

林森浩:他后来第二天有跟我讲过,咽下去一点。相当于我们喝口水,把它吐掉,咽下去一点。

 

检察员:你觉得同一个人喝水,数量上会不会不一样?

林森浩:我估计应该是差不多。

  

检察员:不同的人喝一口水呢?

林森浩:我估计应该是差不多。

  

检察员:喝水有大口和小口。

林森浩:喝水再大口,有这么一个吐出来动作的话,咽下去估计...

  

检察员:你现在讲的是咽下去的,你觉得这个数量能确认多少,确认的了吗?

林森浩:这个应该统计上有个范围。

  

检察员:你讲的就是范围。检察员注意到你上诉状上讲到,被害人饮入二甲基亚硝胺的剂量是多少,你是有个问题在里面,你觉得这个查的清楚,一口水喝下去这个剂量能不能查清楚。

林森浩:这个问题与律师的观点一致。

  

检察员:你在实验的时候是将稀释的二甲基亚硝胺注射到老鼠的腹腔内是不是?

林森浩:腹膜腔。

 

检察员:这个稀释的比例你知道吧?

林森浩:不知道。

  

检察员:你刚才回答辩护人问题说你是引用了哪里?

林森浩:一个日本学者的文章。

  

检察员:那当时是不是按照这个比例?

林森浩:对。但我们关注的是最终注入大鼠体内的量。

  

检察员:但是根据这个比例,你能不能保证注射进去,老鼠就不会死。

林森浩:不能保证。

  

检察员:你从常识上讲,口服与注射是不是一样的?

林森浩:不一样。

  

检察员:你知不知道老鼠口服的致死量,就是二甲基亚硝胺的致死量?

林森浩:我是一审判决完之后,看到判决书才知道。

  

检察员:那么你认为人的致死量,就是二甲基亚硝胺的致死量,与老鼠的致死量能不能直接换算。

林森浩:人的致死量比老鼠的致死量稍高,我是后来在判决完之后才知道的。

  

检察员:你有这个依据吗?

林森浩:这个问题我交给律师回答。

  

检察员:那你知不知道人类口服二甲基亚硝胺的致死量?

林森浩:不知道。

  

检察员:有文献资料,你查过吗?

林森浩:没查过。

 

检察员:你对黄洋死亡的二甲基亚硝胺的鉴定意见,有什么意见?

林森浩:与律师一致。

  

检察员:你有异议?

林森浩:其实在一审庭审的时候我就有一丝异议。

 

检察员:什么异议?

林森浩:就是觉得像黄洋咽下去那么一小口,怎么会造成他的死亡?

  

检察员:你认为他咽下去一小口,会造成他的死亡,你当做是一个疑义是吧?那么你对本案这2份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你认可吗?

林森浩:我没有看过。

  

检察员:有没有跟你讲过检验**

林森浩:有。  

 

检察员:那么检察员注意到你在侦查起诉一审当庭都没有对这个鉴定表示过疑义,你为何在二审之后就突然表示异议?

林森浩:其实当时庭审的时候有异议,但是我以为辩护人会发问,因为庭前辩护人也没有就这个庭审过程进行告知。

 

检察员:我们注意到一审庭审的时候也让你发问,也让你向鉴定人发问。

林森浩:当时发问的顺序是我,之后辩护人。

  

检察员:那你为什么不问,你既然有异议?侦察机关告知你鉴定结论的时候,你也说没有异议,你当时也可以说有异议。

 

检察员:

审判长,检察员的讯问暂时到此。

  检察员要提请法庭注意的是,今天上诉人林森浩当庭对其投毒的过程以及数量做了变供,我们认为不具有合理性、可信性,因为有些情况,诸如他讲到的当时,害怕被同学或者黄洋撞见,关门这样的情节,以及侦查实验当中包括他的亲笔供词,以及长达七个多月的稳定供述,和面对一审的辩护人、侦查人员、批捕人员、起诉人员,一审的法官,他所做的当时的这些供述都是稳定的,而林森浩自己对于他的变供我们认为也不能自圆其说,所以提醒法庭在审理时予以充分的注意。检察员的讯问暂时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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