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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是否还要指出被害人的过错

 [日期:2016-09-12]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4
核心提示: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是否还要指出被害人的过错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是否还要指出被害人的过错

 

当事人强烈要求辩护律师在法庭审理时指出被害人的过错,这时律师如何处理?

    辩护律师可以在法庭上本着尊重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出示被害人存在过错的证据材料,但不宜渲染,只进行概括说明“鉴于本案双方已经达成和解,矛盾和纠纷均已解决,辩护人对本案被害人过错的论述,只是希望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能够从轻处罚,并不用于对被害人的指控等其他任何用途”

    这样,既说明了问题,又尊重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和解结果,本案可以得到稳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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