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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被害人过错应当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

 [日期:2016-09-08]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2
核心提示: 北京刑事律师:被害人过错应当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

 北京刑事律师:被害人过错应当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

 

案例

被告人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双方均大打出手,后被人劝架各回各家。被害人越想越气,就持刀返回,找到被告人。结果被被告人砍成轻伤。一审法院以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二审改判被告人8个月有期徒刑。

改判理由:

案件发生在被告人处,被害人在被劝离后又持刀返回,显然具有与他人斗殴的故意,对案件的引发具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当然,民事责任也应当相应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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