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我为运输毒品案案被告人辩护(二)
我为运输毒品案案被告人辩护(二)
被告人的弟弟从湖南老家赶到北京,上午办理完委托手续后,当天下午我就去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这个看守所关押的都是重刑犯,基本都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被告人因涉嫌贩卖500多克甲基苯丙胺,按照刑法第347条规定,可能要判处无期以上徒刑,故被告人关押在这个看守所。
我会见被告人时,把上午委托的情况告诉了他,谈了谈案情,然后我说,今天除了你弟弟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你的表姐。他眼镜睁大了一些,说表姐还好吗,我说挺好的,今天的律师费用就是你表姐支付的,你弟弟没有那么多钱,你家里又那么困难,我们律师事务所虽然按照最低费用收取的,但是你弟弟仍然拿不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当我说道他表姐拿的钱时,他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此时此刻,虽然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我猜得出他一定后悔去帮别人运毒了,一定在感激他的表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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