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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难,新三难,侦三难

 [日期:2016-07-0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9
核心提示:侦三难是什么?证人出庭难、非法证据排除难、职务辩护难。

          老三难,新三难,侦三难

 

律师辩护由过去的老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现在还普遍存在着新三难,就是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还出现侦三难,侦三难是什么?证人出庭难、非法证据排除难、职务辩护难。

    老三难还未完全解决,新三难又困扰刑事辩护律师。律师调查取证难在律师向法官申请,法官一般不愿调查;发问难是指法官不给机会;质证难是指公诉人打包举证,律师不宜质证;辩论难是指庭审进入尾声,说了白说;证人出庭难是指法官一般不准许,即使准许了证人也不来;非法证据排除难是指律师提出众多理由,法官就是不采纳;职务犯罪辩护难其中包括侦查阶段会见难,辩护空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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