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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数额一样,判刑为什么不一样

 [日期:2016-06-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6
核心提示: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罪与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数额一样,判刑为什么不一样

 

【案情】

这是我一个朋友经办的案件,当事人收购了五辆电瓶车,价值不到一万块钱,但是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收购三辆以上赃车,就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盗窃数额一万以下的,量刑就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档,也就是说,同一个案子,收购电瓶车的人的量刑远远高于偷电瓶车的人的量刑!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分析】

盗窃罪与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数额一样,量刑悬殊,这是常人无法理解的,也是不符合法理的。所以是不能单纯依靠法条规定去处理案件,三常理论的应用或者自由心证的判断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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