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妨害公务罪辩护观点
从案发起因上看,是由于王XX撞墙,王X情绪失控,具有一定的可饶恕性;从手段上看,只是赤手空拳的一般行为,打击的力度有限,从而反映了其主观恶性不深;从后果上看,只是造成了民警软组织挫伤,而且民警也执行了职务,没有因此而导致严重后果。对于这种行为,从法律的角度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足以到达目的。从社会的角度看,这是一种人民之间的内部矛盾,将其上升为犯罪处理,更会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也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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