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基本功——阅卷 |
执业以来,办案多多,有兴奋、有眼泪、有尴尬。总而言之兴奋多于痛苦,激动多于悲戚。不管时势怎样变迁,人情怎样冷漠,我都一如既往地对待事业,还是那样的执着、那样的热情、那样的认真。我办案的经验没有,教训颇多。然而失败后的痛苦才最值得汲取,因为失败的价值比金子还宝贵。它可永远刀刻般的铭记在心间。 我把办案的重点--阅卷,放在首要环节上,阅卷好像是读书,要读得滚瓜烂熟;就像是做作业,要做得千真万确;也像是做笔记,要记得井井有条。其目的就是使自己在法庭的活动中立于不败之地,使主审法官对你肃然起敬。首先在法庭庭审活动中就赢得法官对你细致的工作作风的尊敬和认可,进而为说服法官和陪审员采纳我的意见打下初步的基础。 我将自己的阅卷方法作了细致的回忆并作了初步的整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初入卷面 回忆起26年的工作历程,每当接受委托后,我都要去法院向主审法官递交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函件,使法官对我的身份予以确认,同时领取起诉书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紧接着就是领取卷宗进行阅卷,刚开始只能用手抄写,直到1997《刑诉法》时代才允许复制和复印,这样才把律师从繁重的手抄中解放出来,允许律师复印,节省了时间,降低了劳动强度。 一、笔记摘录 二、重点摘抄 三、色笔圈点 深入了解 一、分类记录 二、时序记录 三、剪裁拼接 了如指掌 一、按序列表 二、分类列表 三、每人一表 四、口供列表 五、统一制表 六、证人列表 七、证言列表 应对自如 在阅卷的基础上,对案件的情况作了如上的处理,作为辩护人只是完成了任务的一半,这一半只是你自己知道。仅仅自己知道还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让控方知道,让他知道他的证据链出了问题,从而动摇他的根基,打乱他出庭前准备好的思路。要让法官知道,让法官知道律师的工作细致至极,要用事实来说服法官支持辩护律师的观点。 为让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知道我的观点,让书记员很完整地记录下我的发言,出庭前我将阅卷记录作统一整理,分类装订,质证的装一套,我举证的另装一套。这两套材料分别是呈交给合议庭三位法官,再将一份交给控方,一份交给书记员。这样我在法庭的活动中始终按照我的文字准备在进行质证、举证、辩论,防止了出现不必要的过错和语病,同时也便于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的记录,给对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我记得有一次在最高法院开庭时,我将准备好的材料装订成6份,分别呈交给三位法官和书记员,将另外一份交给对方,适逢对方二位律师未将自己举证材料进行归纳和装订,在法庭质证时手忙脚乱,颠三倒四,半天找不到要用的证据,气得审判长高举我装订好的证据目录说:“你看看人家的材料,都是同一地区的律师,为什么工作作风差别这样大呢?” 一个律师一辈子能在最高法院开几次庭呢?不论在哪一级法院开庭,你都要认真地阅卷和准备,阅卷与不阅卷大不一样!准备与不准备大不一样!一个律师要赢得法官和当事人的好评,赢得法官的尊重和认可,对每一个案件你就要认真地,不止一次的阅卷,精心地准备,严肃地出庭,绅士风度地言谈举止,这样的律师才是一名合格的刑事辩护律师。 来源:中国律师网 | 作者:许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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