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李某帮别人驯狗,后竟偷其狗。近日,松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6岁的李某,出生于河北省景县。22岁起他就离家到外打工。机缘巧合,他学习了驯犬技术,成了一名驯狗师,后其来沪工作。
2006年4月,李某到本市某镇一工厂工作,帮老板驯练1大5小6只边境牧羊犬。这种边境牧羊犬市场上很少见到,因此李某一见就非常喜欢。一个月后,李某驯练的狗都很乖了,他就离开了。
但是他一直想着那6条牧羊犬,终于有了一个想法。同年6月10日凌晨5点,他偷偷的翻墙进了工厂,溜进狗房里。由于狗都是他驯练的,所以看到他一声不叫,反而摇头摆尾。李某将5只小狗塞进包里,把大狗抱在怀里,偷出了工厂。事后,他想工厂老板发现狗没了,肯定会怀疑到他头上来,所以他把狗寄养在他表哥的住处。过了一个星期,他到表哥家去看狗,表哥跟他说:“人家说这个狗很贵的,一只可以卖好几万呢!”李某一想,把狗卖了可以赚好多钱,他要辛辛苦苦工作好久,不久他就四处寻找买家了。而工厂老板发现狗不见了,他马上报警。后警察将偷狗贼李某抓获。后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6条边境牧羊犬总价值6万元。
![]() |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 3. 点击右上角分享 |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