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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车辆打手机 酿成事故害人命

 [日期:2016-03-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1
核心提示:

         沈某边开车边打手机,行驶途中撞伤骑车人致死。近日,松江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现年37岁的沈某,已有五六年的驾龄,他自以为是结果酿成悲剧。2006519日晚上8点左右,沈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松江区石湖荡镇的一条公路行驶时,他见道路来往车辆较少,便忘了安全行车的要求。这时他却想起了一件事情需要联系,便拿出手机与对方交谈。由于注意力不集中,追尾撞上同方向行驶的一辆人力三轮车,致使50余岁的骑车人周女士倒地颅脑损伤,昏迷不醒。沈某见状,即拨打了120求救电话,沈某自己却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身受重伤的女士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沈某负全部责任。在外已躲藏了4天的沈某,听说受害人已死亡,深感内疚,知道自己的行为早已触犯了法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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