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刑事律师辩护网!
北京刑事律师网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律师文章 >> 文章内容

缓刑期间违反监管,撤销原判重回监狱

 [日期:2016-03-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1
核心提示:

 一罪犯判处缓刑到社区后,不服从监督管理,无故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劳动,近日,松江区法院对罪犯吴良良作出撤销原判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9个月的裁定。

200611月,吴良良因盗窃其亲戚家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因其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于20073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但吴良良回到社区后,未按时到派出所报到,未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无故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劳动,还经常夜不归宿。200710月,吴良良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由于其行为严重违反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刑罚。

法院认为,罪犯吴良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故意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故法院作出上述裁定。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

3. 点击右上角分享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