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见单位收款员清点好3万元,梁某戏谑去称钱有多重,趁机将钱窃走。近日,松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刚满18周岁的梁某来沪打工。一日,梁某在公司经营部办公室闲聊,恰逢收款员将刚清点好的3万元货款放在办公桌上。梁某想,这么厚一叠钱一定挺重的,正好隔壁房间有称重机,于是便和收款员开玩笑,让他猜这叠钱有多重,自己则拿着钱去称重。等到梁某称完回到办公室门口时,见收款员正埋头做账,便偷偷拿着钱离开了单位。
拿着钱的梁某忐忑不安,没过几天便主动和单位经理联系,决定退还剩余钱款2.6万元。随后,他被公安人员传唤至派出所,后在姐姐的帮助下退出了全部赃款。
鉴于梁某能主动向单位说明犯罪行为,属于自首,且退还全部赃款,法院从轻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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