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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上粘贴恐吓信 称携带艾滋病毒索钱财

 [日期:2016-03-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1
核心提示:

         将恐吓信粘贴在居民住处房门上,以艾滋病患者的身份威胁他人进而敲诈勒索巨额钱款,日前,松江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23岁的吴某曾以盗窃汽车车牌后藏匿的方式敲诈车主钱财,为此,法院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可是吴某并没有思过悔改,出狱一星期不到,他又敲诈他人钱财。2010年6月,吴某准备了银行卡、恐吓信等作案工具来到松江区新桥镇几个居民小区,将恐吓信粘贴于小区居民住处的房门上,信上称自己是艾滋病患者,要求收信人向名为“高利”的银行卡内存入5万元,否则将艾滋病毒传染给其家人。几位居民发现恐吓信后相继报警,最终吴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吴某采用恐吓要挟的方法敲诈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吴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考虑到吴某的犯罪未遂情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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