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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寻衅滋事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日期:2016-03-29]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4
核心提示:

【来源】最高法院《刑法罪名精释(第四版)》
【观点】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在于:犯寻衅滋事有事也会造成交通堵塞、公共场所混乱,甚至会造成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停工、停产,学校停课等后果,在形式上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交通秩序罪基本相同。他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寻衅滋事的行为人多是无事生非,肆意挑起事端,而有耍个人威风,寻求精神刺激的动机;而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交通秩序罪,行为人往往是要达到某种个人目的,用聚众闹事的方式要挟政府,施加压力,没有寻衅滋事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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