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刑事律师辩护网!
北京刑事律师网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律师文章 >> 文章内容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多少克构成“其他毒品数量大”

 [日期:2015-11-1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为你辩护网   阅读:0
核心提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47条第2款第(1)项、第348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