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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的越轨行为构不成强奸罪

 [日期:2015-11-08]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0
核心提示: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性行为的看法不断变化。恋爱男女不再保有对性贞操的谨持,热恋的男女烧断理智防线的情形时有发生。一度试婚也被人认可。未婚男女之间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性关系,显然是一种违背《婚姻法》且与伦理相悖的越轨行为,具有民事违法性,但是越轨行为与强奸罪是有本质区别的。纵然恋爱双方不见得能走到婚姻的殿堂,双方可能分道扬镳,甚至女子会反目成仇,出现变故以后,女方会告男子强奸,但是只要有双方是恋爱关系的证据,能够证明男女双方形成恋爱关系,控方又没有取得被告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发生**的证据,律师完全可以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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