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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后的口供如何采用

 [日期:2016-09-1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3
核心提示: 刑讯逼供后的口供如何采用

 

如果是暴力、胁迫等方式第一次所得到的口供,应当排除。

 

但是之后的口供要不要排除呢?我们要看一下两者是否有关联,如果是办案人员讲如果他后面不配合做全面的笔录,就要再刑讯他,这样的笔录肯定要排除。

 

如果之后的供述和第一次没有关系,例如找到了一些其他客观的证据,根据行贿人送钱的录像记录所做的笔录等,这样的笔录一般不会被排除。


如果是像其他的非法方法如引诱、欺骗等,后面所做的笔录就不应被排除。但是这些笔录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告知嫌疑人诉讼的权利,且有其他的证据印正,这样的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不同的办案人员要给嫌疑人在不同的阶段做多次笔录,如拘留后、逮捕后、移送起诉后都要做一份笔录,笔录不要简单化,要有所有的构成要件,这样就能防止所有的笔录被排除,导致无罪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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