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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向被害人调查取证必须经过检察院的同意

 [日期:2016-08-03]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7
核心提示: 律师向被害人调查取证必须经过检察院的同意

 律师向被害人调查取证必须经过检察院的同意

 

【案例】

一盗窃案,鉴于系熟人间盗窃,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相对较轻,因此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向律师提出,被害人与自己熟识,其已与被害人沟通过,被害人愿意向司法机关出具证据以证明该款不是被盗的,而是经过其同意交给犯罪嫌疑人用于交纳水电费的。

【律师取证】

律师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说法向被害人取证,检察院发现被害人系同情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的恳请下才 作了伪证。

【教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调查取证,必须征得检察院的同意。因此该律师直接向被害人取证是违法违规的,其后该违法的取证行为受到了处罚。

【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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