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故意杀人犯罪的常见作案手段
(一)凶杀,包括用可以用于砍、劈、刺、切、割、剁等锐器实施的故意杀人和用各种棍、棒及棍、棒状物,石块、砖块、木板、铁条(块)等钝器实施的故意杀人;
(二)持枪杀人,既包括用手枪、步枪、冲锋枪等军用枪支实施的故意杀人,也包括用钢珠枪、猎枪等民用枪支实施的故意杀人,还包括用其他非法自制的枪支实施的故意杀人;
(三)投毒杀人,既包括使用剧毒农药实施的杀人,又包括使用其他可以致人死命的药物实施的故意杀人;
(四)爆炸杀人,如用手榴弹、炸药包、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实施的故意杀人;
(五)纵火杀人,主要是以放火为手段将特定的一人或多人烧死的犯罪,如在被害人住处点燃汽油、柴油、煤油、煤气、天然气、木材等实施的故意杀人;
(六)雇佣杀人,指以财物收买他人代己故意杀人的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杀人手段;
(七)其他杀人手段,如溺水、电击、活埋、勒死、冻死、撞死、掐死、逼人自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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