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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女遭强暴,鉴定结论决定生子
湖南12岁少女遭强暴生子 家人快被证据逼疯。“12岁妈妈”为何身陷维权困局
外婆王小英抱着两个月大的外孙女坐在一张堆满各种“证据”的桌前。然而,根据律师的解读,这些事后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一系列办案文件对于强奸案的立案几乎没有太大帮助,最重要的“证据”其实是思思的内衣裤、旁观证人等,而这些,李家几乎都无法找到。
为什么非要生下孩子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的偏远小镇梅溪镇城墙村李家。户主李春生的女儿李思思(化名),一个刚满12岁的小学六年级女生,顶着剖腹产后严重下垂的圆肚皮,含胸低头,光着脚丫在泥地上走来走去。襁褓中,是思思生下的女婴李小宝(化名),从一出生,这个孩子就身负重任——做一件能够指证自己父亲的“证据”。
半年多前,在医院得知女儿已经怀孕近6个月,李春生当场懵了!然而,不管他怎么逼问,思思就是不肯开口说话。
夫妻俩思量再三,决定先把这个孩子做掉再说。几天后,在祁阳县计生服务站,单独面对卫生院的医生,思思竟然“交代”了,“有三个人是学校老师,一个人是邻村的老头”。思思告诉记者,第一时间报警的,就是这名医生。
根据思思的表述,汤姓老师是第一个对她“下黑手”的。在去年6月到7月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思思说汤某先后和她“有过十多次”。此外,思思说,还有另两名老师也强奸过她,一个是她也叫不出名字的“胖子老师”,另一个是老师唐某,此二人对思思的性侵均发生在去年9月,“作案”地点分别在教室和办公室里。
另有一名74岁、外号“柏和尚”的五保户老人唐冬云,也在思思所说的性侵嫌疑人之列。据思思说,这名老人也曾在去年对她有过性侵。
根据警方通报,经审讯,唐冬云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以来先后强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给5元至10元的犯罪事实。
事情发展到这里,既然有了警方出面,李春生本可以放心地把案子交给警察,带着女儿把孩子打掉,陪伴、安慰女儿一阵子,让她重新读书或者外出打工。然而,一份令人匪夷所思的DNA鉴定报告使得李家人打消了“息事宁人”的念头,他们决定让12岁的女儿生下孩子,维权到底。
在李春生家中,记者见到了这份鉴定报告。
这份由永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在今年2月出具的鉴定报告中,送检样本来自三个人。一是李思思本人的羊水,二是犯罪嫌疑人唐冬云的血样,三是一名陈姓老师的血样。
鉴定结果显示,思思的羊水和74岁唐冬云的血样在共有的STR基因座的分型符合孟德尔定律。即根据常识,孩子的父亲是唐冬云。
这次鉴定,并未包括思思所指认的汤老师、唐老师和“胖子老师”三名教师,而学校总务主任陈老师血样的出现令李家人感到尤其匪夷所思。“根本就没有指证过这个陈老师,他去做什么?”
但在此前媒体获得并公布的一份“警方通报”上,关于这次DNA鉴定,警方则称,“思思在民警及其父母陪同下,在祁阳县人民医院产科抽取羊水样本一份,连同犯罪嫌疑人唐冬云及所指证的3名嫌疑老师的血样,一起送到永州市公安局DNA鉴定中心做检验”。
警方在得出的“鉴定意见”中称,“3名嫌疑老师的DNA与羊水的DNA进行比对后,均不符”。
3名嫌疑老师究竟有没有参加鉴定?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专门致电祁阳县公安局,该局一名谢姓科长回复,“所有采访要经过县委宣传部,公安局不能公开资料”。
梅溪中心小学校长付某的解释或许也能说明问题。他告诉记者,当时思思指认的3名老师中没有汤某,所以没有抽取他的血样;思思所指认的唐某,因为当时去深圳办事,也没能抽到血样;所指认的另一个老师,家住农村,当时谁也不知道他住哪里,电话打不通,也没能抽取到血样。
这个问题,梅溪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舟也有所了解,“镇派出所所长告诉我,李家人提出异议后,另外3名老师的血样也取到了,但因为唐冬云的结果先出来了,这个结果具有排他性,所以另3个人的血样也就不再进行比对了”。
听说这份“警方通报”,李春生急得跳脚,他告诉记者,唐冬云与李家本身就有血亲关系(唐冬云是李春生母亲堂兄的儿子),而3名嫌疑老师又未参加鉴定,两个因素叠加,他决定不在DNA鉴定报告上签字,“不仅不签字,我还要让女儿把娃娃生下来,再重新做鉴定”。
记者专门就此咨询了一名基因技术领域专家,专家介绍,“如果样本本身有血亲关系,可能在DNA鉴定中的十几个片段或者更多片段相似”。
李家人的要求是,当着李家人的面,3名老师、唐冬云和李小宝分别抽取血样,并分别给李家人一个备份。血样送往两家法定鉴定机构,一家由公安局定,一家由李家选择,并在双方监督下送抵鉴定机构。
这一要求,未获允许。李春生最后见到祁阳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办案民警是在7月2日、3日两天。
据李春生说,7月2日,一名民警递给他一张纸条,让他签字,纸条上的大概意思是,“我女儿讲话不清楚,说话不算数;说我女儿的事情已经了结,跟学校无关”。
“李家人快被证据逼疯了”
半年多时间维权下来,农民李春生开始渐渐懂得啥叫“保留证据”。他的一个文件包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纸质资料,不识字的他,从此再也不敢在不仔细看清内容的情况下,随便在纸条上签字。
襁褓中的外孙女,如今,是他确信的“铁证”。为了保住这个“铁证”,他甚至拖家带口,在亲戚、邻里的帮助下,带着12岁的女儿躲到隔壁祁东县的医院去生孩子。
家里所有的存款、还有向亲友借来的钱,现在都被用来养这个孩子。
在这个孩子出生以前,李家人用各种办法与政府相关部门交涉,他们找到的最大的领导是县教育局的一名刘姓局长。
“我说关于那3个老师,要给我一个交代。”对方老是劝他私了,情急之下,他冒出一句,“3个老师伤害我娃娃、损害我娃娃的名誉,想要我不公开,就给我100万(元)”。
李春生事后告诉记者,他的本意不是要那100万元,只是想引起教育局领导的重视,严惩那3名老师,“他们还在学校教书,这太坑人了”。
但事情就此被他办砸了。按照教育局领导与李春生的约定,一星期后给答复,没接到电话,他再次上门,但收到的答复却是,“你去法院告吧”。
听到这句话,李春生的心彻底凉了,“所有人都看死我们拿不出证据,告了也白告”。
孩子出生后,一个叫曹白(化名)的、“有文化的”热心人告诉他们,这事儿得“上网”。
曹白是祁东县的一名公务员,与李家人无亲无故,两个月前,他在祁东的医院认识了李思思和她的家人,主动帮忙给他们撰写文案、联络媒体、搜集证据。“大字不识的农民哪里知道保留证据?”曹白现在每隔一段时间就自己开车来看思思,李春生与有关方面交涉时,都会叫他一起到场,“我算是个热心人,当时医院的病友全都看不下去了,都心疼那女孩”。
李家人信任曹白这个陌生人,因为他“懂法律”、“有文化”。曹白说,“李家人都快被‘证据’逼疯了。太可悲了,一个被强奸的小女孩,要给自己维权,就卡在‘证据’这里,她非得靠生下孩子才能找到证据吗?”
青少年维权律师张文娟也道出了法律实际运用中的困惑:“女孩自己说被强奸,在被告方拒不承认的情况下,如果她拿不出其他有力证据,她的证词就是一个‘孤证’。公安机关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孤证’而去逮捕一个人。”
张文娟说,即使如李家人所愿,4名嫌疑人均与思思两个月大的女儿做DNA鉴定,结果也只能指证4人中的一人,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或者证人做证明,那么,确实没有足够证据能证明另外3人与思思发生过关系,“女孩应第一时间保留内衣裤等物证,家人也应该多花精力在学校找证人,有没有其他老师、同学看见过”。
但这些对于一个不谙世事的12岁的小学六年级少女来说,显然是过高的要求。
相关部门谁都帮不上忙?
曹白先后以李春生、王小英、李思思一家人的名义,给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政法委、永州市市委、市政府去信,说明情况、请求帮助,“这家人连上访都不会,我必须帮他们一把”。
大多数性侵案件都会有这样的情节:被害人因羞于启齿,不敢主动维权,使得嫌疑人逃脱惩罚。而在李思思的案件中,女孩最终大胆说出了被伤害的细节,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结果却并非想象中那般。
为女儿维权的过程,伤透了李春生的心。他没想过上访,但像所有家长一样,他在女儿出事后,尽己所能地找过学校校长、县教育局、县公安局、镇政府等单位,最常听到的回复是——“私了”,或者“你去法院告吧”。
他求助的第一个对象是孩子就读的梅溪中心小学校长付某。“他当时说尽量给我把那3个老师找出来。”一开始,思思说不清老师的具体姓名,只能说清楚老师的办公室、姓氏及其所教的课程和班级,李春生找到校长,请他帮忙揪出那3个老师。
但3天后,在学校大门口围墙边,李春生记得校长这样答复他,“找不出那3个老师,你要告就去告吧”。同时,李春生说,校长建议他“私了”。
对此,校长付某接受记者采访并回应。“是他先问我要不要公开,我才建议‘私了’的,毕竟生孩子对小女孩来说压力太大,我觉得这样会对思思好一些。”他告诉记者,他曾给思思4次机会从众多教师照片中指认嫌疑人,“结果她4次指的人都不一样”。
但思思否认这一点:“汤老师、唐老师我都指出来了,但那个‘胖子老师’没找到。”
付某告诉记者,被思思指认的汤老师、唐老师在教学方面很优秀,为人方面,“从表面上看也挺好,我觉得没问题”。
李春生还找过镇上,梅溪镇镇长专门为思思的事开过一个协调会,曹白和李春生都参加了,受镇党委书记全权委托处理此事的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舟也参加了。
据李春生回忆,这次协调会又是一个让他“签字”的会,镇领导在会上拿出一份协议,要求他签字,“让我女儿打胎,一切费用镇上出。镇上给我们家吃三个低保,解决家里困难,每年镇领导再来我家慰问一次”。
这样的协议令李春生愈发不解,“为什么那么想让我女儿把孩子打掉?”他没有签字。
梅溪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舟全程代表镇政府与李家接触。“镇政府能做的都做了,考虑到李家没钱,第一次DNA鉴定的2000元是镇上出的,他们后来要求重做鉴定,我也表过态,只要公安机关同意重新做,这钱,镇上还给他出”。
至于县公安局,李春生已经不止一次拒绝在对方出具的文件上签字了。从那次DNA鉴定事件后,李春生不再相信公安局。
在通过各种“正常渠道”维权无果后,热心人曹白把李家的故事搬上了网络。各路记者蜂拥来到梅溪镇城墙村李家,“我相信法律,但现在没办法。来了那么多记者,解决问题有希望了”。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该机构对2009年至今700多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调查显示,12%以上的案件嫌疑人是学校教职人员。而要为这些未成年被害人维权,“举证”是最大的难点。
记者在采访中最新获悉,祁阳县公安局在7月2日,女婴满两个月之际,给李家人送来一张“不予立案通知”——“李思思控诉梅溪中心小学汤某等3名老师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无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不予立案。”
记者在采访中还获知,当地一些原本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部门,对此事也有“过问”,但都没有下文。
外婆王小英抱着两个月大的外孙女坐在一张堆满各种“证据”的桌前。然而,根据律师的解读,这些事后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一系列办案文件对于强奸案的立案几乎没有太大帮助,最重要的“证据”其实是思思的内衣裤、旁观证人等,而这些,李家几乎都无法找到。
为什么非要生下孩子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的偏远小镇梅溪镇城墙村李家。户主李春生的女儿李思思(化名),一个刚满12岁的小学六年级女生,顶着剖腹产后严重下垂的圆肚皮,含胸低头,光着脚丫在泥地上走来走去。襁褓中,是思思生下的女婴李小宝(化名),从一出生,这个孩子就身负重任——做一件能够指证自己父亲的“证据”。
半年多前,在医院得知女儿已经怀孕近6个月,李春生当场懵了!然而,不管他怎么逼问,思思就是不肯开口说话。
夫妻俩思量再三,决定先把这个孩子做掉再说。几天后,在祁阳县计生服务站,单独面对卫生院的医生,思思竟然“交代”了,“有三个人是学校老师,一个人是邻村的老头”。思思告诉记者,第一时间报警的,就是这名医生。
根据思思的表述,汤姓老师是第一个对她“下黑手”的。在去年6月到7月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思思说汤某先后和她“有过十多次”。此外,思思说,还有另两名老师也强奸过她,一个是她也叫不出名字的“胖子老师”,另一个是老师唐某,此二人对思思的性侵均发生在去年9月,“作案”地点分别在教室和办公室里。
另有一名74岁、外号“柏和尚”的五保户老人唐冬云,也在思思所说的性侵嫌疑人之列。据思思说,这名老人也曾在去年对她有过性侵。
根据警方通报,经审讯,唐冬云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以来先后强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给5元至10元的犯罪事实。
事情发展到这里,既然有了警方出面,李春生本可以放心地把案子交给警察,带着女儿把孩子打掉,陪伴、安慰女儿一阵子,让她重新读书或者外出打工。然而,一份令人匪夷所思的DNA鉴定报告使得李家人打消了“息事宁人”的念头,他们决定让12岁的女儿生下孩子,维权到底。
在李春生家中,记者见到了这份鉴定报告。
这份由永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在今年2月出具的鉴定报告中,送检样本来自三个人。一是李思思本人的羊水,二是犯罪嫌疑人唐冬云的血样,三是一名陈姓老师的血样。
鉴定结果显示,思思的羊水和74岁唐冬云的血样在共有的STR基因座的分型符合孟德尔定律。即根据常识,孩子的父亲是唐冬云。
这次鉴定,并未包括思思所指认的汤老师、唐老师和“胖子老师”三名教师,而学校总务主任陈老师血样的出现令李家人感到尤其匪夷所思。“根本就没有指证过这个陈老师,他去做什么?”
但在此前媒体获得并公布的一份“警方通报”上,关于这次DNA鉴定,警方则称,“思思在民警及其父母陪同下,在祁阳县人民医院产科抽取羊水样本一份,连同犯罪嫌疑人唐冬云及所指证的3名嫌疑老师的血样,一起送到永州市公安局DNA鉴定中心做检验”。
警方在得出的“鉴定意见”中称,“3名嫌疑老师的DNA与羊水的DNA进行比对后,均不符”。
3名嫌疑老师究竟有没有参加鉴定?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专门致电祁阳县公安局,该局一名谢姓科长回复,“所有采访要经过县委宣传部,公安局不能公开资料”。
梅溪中心小学校长付某的解释或许也能说明问题。他告诉记者,当时思思指认的3名老师中没有汤某,所以没有抽取他的血样;思思所指认的唐某,因为当时去深圳办事,也没能抽到血样;所指认的另一个老师,家住农村,当时谁也不知道他住哪里,电话打不通,也没能抽取到血样。
这个问题,梅溪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舟也有所了解,“镇派出所所长告诉我,李家人提出异议后,另外3名老师的血样也取到了,但因为唐冬云的结果先出来了,这个结果具有排他性,所以另3个人的血样也就不再进行比对了”。
听说这份“警方通报”,李春生急得跳脚,他告诉记者,唐冬云与李家本身就有血亲关系(唐冬云是李春生母亲堂兄的儿子),而3名嫌疑老师又未参加鉴定,两个因素叠加,他决定不在DNA鉴定报告上签字,“不仅不签字,我还要让女儿把娃娃生下来,再重新做鉴定”。
记者专门就此咨询了一名基因技术领域专家,专家介绍,“如果样本本身有血亲关系,可能在DNA鉴定中的十几个片段或者更多片段相似”。
李家人的要求是,当着李家人的面,3名老师、唐冬云和李小宝分别抽取血样,并分别给李家人一个备份。血样送往两家法定鉴定机构,一家由公安局定,一家由李家选择,并在双方监督下送抵鉴定机构。
这一要求,未获允许。李春生最后见到祁阳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办案民警是在7月2日、3日两天。
据李春生说,7月2日,一名民警递给他一张纸条,让他签字,纸条上的大概意思是,“我女儿讲话不清楚,说话不算数;说我女儿的事情已经了结,跟学校无关”。
“李家人快被证据逼疯了”
半年多时间维权下来,农民李春生开始渐渐懂得啥叫“保留证据”。他的一个文件包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纸质资料,不识字的他,从此再也不敢在不仔细看清内容的情况下,随便在纸条上签字。
襁褓中的外孙女,如今,是他确信的“铁证”。为了保住这个“铁证”,他甚至拖家带口,在亲戚、邻里的帮助下,带着12岁的女儿躲到隔壁祁东县的医院去生孩子。
家里所有的存款、还有向亲友借来的钱,现在都被用来养这个孩子。
在这个孩子出生以前,李家人用各种办法与政府相关部门交涉,他们找到的最大的领导是县教育局的一名刘姓局长。
“我说关于那3个老师,要给我一个交代。”对方老是劝他私了,情急之下,他冒出一句,“3个老师伤害我娃娃、损害我娃娃的名誉,想要我不公开,就给我100万(元)”。
李春生事后告诉记者,他的本意不是要那100万元,只是想引起教育局领导的重视,严惩那3名老师,“他们还在学校教书,这太坑人了”。
但事情就此被他办砸了。按照教育局领导与李春生的约定,一星期后给答复,没接到电话,他再次上门,但收到的答复却是,“你去法院告吧”。
听到这句话,李春生的心彻底凉了,“所有人都看死我们拿不出证据,告了也白告”。
孩子出生后,一个叫曹白(化名)的、“有文化的”热心人告诉他们,这事儿得“上网”。
曹白是祁东县的一名公务员,与李家人无亲无故,两个月前,他在祁东的医院认识了李思思和她的家人,主动帮忙给他们撰写文案、联络媒体、搜集证据。“大字不识的农民哪里知道保留证据?”曹白现在每隔一段时间就自己开车来看思思,李春生与有关方面交涉时,都会叫他一起到场,“我算是个热心人,当时医院的病友全都看不下去了,都心疼那女孩”。
李家人信任曹白这个陌生人,因为他“懂法律”、“有文化”。曹白说,“李家人都快被‘证据’逼疯了。太可悲了,一个被强奸的小女孩,要给自己维权,就卡在‘证据’这里,她非得靠生下孩子才能找到证据吗?”
青少年维权律师张文娟也道出了法律实际运用中的困惑:“女孩自己说被强奸,在被告方拒不承认的情况下,如果她拿不出其他有力证据,她的证词就是一个‘孤证’。公安机关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孤证’而去逮捕一个人。”
张文娟说,即使如李家人所愿,4名嫌疑人均与思思两个月大的女儿做DNA鉴定,结果也只能指证4人中的一人,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或者证人做证明,那么,确实没有足够证据能证明另外3人与思思发生过关系,“女孩应第一时间保留内衣裤等物证,家人也应该多花精力在学校找证人,有没有其他老师、同学看见过”。
但这些对于一个不谙世事的12岁的小学六年级少女来说,显然是过高的要求。
相关部门谁都帮不上忙?
曹白先后以李春生、王小英、李思思一家人的名义,给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政法委、永州市市委、市政府去信,说明情况、请求帮助,“这家人连上访都不会,我必须帮他们一把”。
大多数性侵案件都会有这样的情节:被害人因羞于启齿,不敢主动维权,使得嫌疑人逃脱惩罚。而在李思思的案件中,女孩最终大胆说出了被伤害的细节,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结果却并非想象中那般。
为女儿维权的过程,伤透了李春生的心。他没想过上访,但像所有家长一样,他在女儿出事后,尽己所能地找过学校校长、县教育局、县公安局、镇政府等单位,最常听到的回复是——“私了”,或者“你去法院告吧”。
他求助的第一个对象是孩子就读的梅溪中心小学校长付某。“他当时说尽量给我把那3个老师找出来。”一开始,思思说不清老师的具体姓名,只能说清楚老师的办公室、姓氏及其所教的课程和班级,李春生找到校长,请他帮忙揪出那3个老师。
但3天后,在学校大门口围墙边,李春生记得校长这样答复他,“找不出那3个老师,你要告就去告吧”。同时,李春生说,校长建议他“私了”。
对此,校长付某接受记者采访并回应。“是他先问我要不要公开,我才建议‘私了’的,毕竟生孩子对小女孩来说压力太大,我觉得这样会对思思好一些。”他告诉记者,他曾给思思4次机会从众多教师照片中指认嫌疑人,“结果她4次指的人都不一样”。
但思思否认这一点:“汤老师、唐老师我都指出来了,但那个‘胖子老师’没找到。”
付某告诉记者,被思思指认的汤老师、唐老师在教学方面很优秀,为人方面,“从表面上看也挺好,我觉得没问题”。
李春生还找过镇上,梅溪镇镇长专门为思思的事开过一个协调会,曹白和李春生都参加了,受镇党委书记全权委托处理此事的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舟也参加了。
据李春生回忆,这次协调会又是一个让他“签字”的会,镇领导在会上拿出一份协议,要求他签字,“让我女儿打胎,一切费用镇上出。镇上给我们家吃三个低保,解决家里困难,每年镇领导再来我家慰问一次”。
这样的协议令李春生愈发不解,“为什么那么想让我女儿把孩子打掉?”他没有签字。
梅溪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舟全程代表镇政府与李家接触。“镇政府能做的都做了,考虑到李家没钱,第一次DNA鉴定的2000元是镇上出的,他们后来要求重做鉴定,我也表过态,只要公安机关同意重新做,这钱,镇上还给他出”。
至于县公安局,李春生已经不止一次拒绝在对方出具的文件上签字了。从那次DNA鉴定事件后,李春生不再相信公安局。
在通过各种“正常渠道”维权无果后,热心人曹白把李家的故事搬上了网络。各路记者蜂拥来到梅溪镇城墙村李家,“我相信法律,但现在没办法。来了那么多记者,解决问题有希望了”。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该机构对2009年至今700多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调查显示,12%以上的案件嫌疑人是学校教职人员。而要为这些未成年被害人维权,“举证”是最大的难点。
记者在采访中最新获悉,祁阳县公安局在7月2日,女婴满两个月之际,给李家人送来一张“不予立案通知”——“李思思控诉梅溪中心小学汤某等3名老师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无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不予立案。”
记者在采访中还获知,当地一些原本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部门,对此事也有“过问”,但都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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