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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供述不稳定且与客观证据无法印证的不能核准死刑

 [日期:2015-11-19]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22
核心提示:

        还有一种情况,是被告人供认不讳前后稳定,并且被告人的供述和现场勘察情况是能够相互印证的。但是,除了供述现场勘察、勘验报告、调查笔录之外,缺乏其他的相关证据,这种案件复核起来非常难。这种案件被告人是先供的后证的,还是侦查机关先证后供的,这个关系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有时候被告人的供述是在先,然后侦查机关根据他的供述找到了能够对应的,一些细节上的隐秘证据。如果不是被告人作案,一些和案件有关的隐秘性细节通过刑讯逼供是得不到的。有些在现场勘察时没有引起重视的,或者不能合理解释的现象,但是被告人供述了这样一个细节,然后再重新进行现场勘察的时候发现这个是吻合的,这个细节是非常重要的,对认定案件事实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情况很多了,被告人供述非常稳定但是缺乏相应的证据,就是证据比较单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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