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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寄押时间应计入刑事拘留时间符合立法精神

 [日期:2015-11-17]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0
核心提示:

 临时寄押时间应计入刑事拘留时间符合立法精神

 

因为外地公安机关根据网上信息,抓获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后,依据立案地公安机关传真或者从网络上下载的拘留证对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相当于立案地公安机关委托外地公安机关先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并暂时羁押在外地,所以应当计入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内。而且从刑事拘留和实质和保护犯罪嫌疑人人权角度,将临时寄押的时间都应该计入刑事拘留期限内才符合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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