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
(一)谋利的受益人范围。所谓“他人”,既包括行贿人自己,也包括应行贿人要求,为与行贿人有关的人谋利益。既包括行贿人的自然人谋利,也包括为法人单位谋利益。
(二)所谋利益的性质。为他人所谋取得可以是正当的合法的利益,也可以为他人谋取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前者称之为“贪赃但不枉法”,后者称之为“贪赃枉法”,其实质都是对公务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背叛。
(三)谋利益的内容。既可以为他人谋取象住房、工程承包、商品的采购等物质性的利益,也可以为他人谋取招生、招工、提职等非物质性的利益。
(四)谋利益的形式。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一般的、抽象的利益也是所谋取利益的范围。例如为了晋升、保住现有职务等都属于具体的请托利益,而希望领导各方面支持照顾自己是谋取一般性的利益。
(五)谋利益的时间。受贿人既可以是在收取了贿赂后将来为他人谋利益,也可以是在收取贿赂的同时为他人谋利益,还可以是先为他人谋利益,尔后收取贿赂。
(六)谋利益的方式。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他人的财物,虽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利益的,或者明知他人有具体的请托事项而收受他人财物的,应当认定为受贿。
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
(一)谋利的受益人范围。所谓“他人”,既包括行贿人自己,也包括应行贿人要求,为与行贿人有关的人谋利益。既包括行贿人的自然人谋利,也包括为法人单位谋利益。
(二)所谋利益的性质。为他人所谋取得可以是正当的合法的利益,也可以为他人谋取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前者称之为“贪赃但不枉法”,后者称之为“贪赃枉法”,其实质都是对公务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背叛。
(三)谋利益的内容。既可以为他人谋取象住房、工程承包、商品的采购等物质性的利益,也可以为他人谋取招生、招工、提职等非物质性的利益。
(四)谋利益的形式。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一般的、抽象的利益也是所谋取利益的范围。例如为了晋升、保住现有职务等都属于具体的请托利益,而希望领导各方面支持照顾自己是谋取一般性的利益。
(五)谋利益的时间。受贿人既可以是在收取了贿赂后将来为他人谋利益,也可以是在收取贿赂的同时为他人谋利益,还可以是先为他人谋利益,尔后收取贿赂。
(六)谋利益的方式。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他人的财物,虽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利益的,或者明知他人有具体的请托事项而收受他人财物的,应当认定为受贿。
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
(一)谋利的受益人范围。所谓“他人”,既包括行贿人自己,也包括应行贿人要求,为与行贿人有关的人谋利益。既包括行贿人的自然人谋利,也包括为法人单位谋利益。
(二)所谋利益的性质。为他人所谋取得可以是正当的合法的利益,也可以为他人谋取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前者称之为“贪赃但不枉法”,后者称之为“贪赃枉法”,其实质都是对公务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背叛。
(三)谋利益的内容。既可以为他人谋取象住房、工程承包、商品的采购等物质性的利益,也可以为他人谋取招生、招工、提职等非物质性的利益。
(四)谋利益的形式。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一般的、抽象的利益也是所谋取利益的范围。例如为了晋升、保住现有职务等都属于具体的请托利益,而希望领导各方面支持照顾自己是谋取一般性的利益。
(五)谋利益的时间。受贿人既可以是在收取了贿赂后将来为他人谋利益,也可以是在收取贿赂的同时为他人谋利益,还可以是先为他人谋利益,尔后收取贿赂。
(六)谋利益的方式。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他人的财物,虽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利益的,或者明知他人有具体的请托事项而收受他人财物的,应当认定为受贿。
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
(一)谋利的受益人范围。所谓“他人”,既包括行贿人自己,也包括应行贿人要求,为与行贿人有关的人谋利益。既包括行贿人的自然人谋利,也包括为法人单位谋利益。
(二)所谋利益的性质。为他人所谋取得可以是正当的合法的利益,也可以为他人谋取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前者称之为“贪赃但不枉法”,后者称之为“贪赃枉法”,其实质都是对公务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背叛。
(三)谋利益的内容。既可以为他人谋取象住房、工程承包、商品的采购等物质性的利益,也可以为他人谋取招生、招工、提职等非物质性的利益。
(四)谋利益的形式。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一般的、抽象的利益也是所谋取利益的范围。例如为了晋升、保住现有职务等都属于具体的请托利益,而希望领导各方面支持照顾自己是谋取一般性的利益。
(五)谋利益的时间。受贿人既可以是在收取了贿赂后将来为他人谋利益,也可以是在收取贿赂的同时为他人谋利益,还可以是先为他人谋利益,尔后收取贿赂。
(六)谋利益的方式。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他人的财物,虽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利益的,或者明知他人有具体的请托事项而收受他人财物的,应当认定为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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