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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知道他人吸毒不予制止是否构成犯罪

 [日期:2015-11-07]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0
核心提示: 宾馆酒店知道他人吸毒不予制止是否构成犯罪?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可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馆 营者对于入住客人在房间内的吸毒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宾馆酒店知道他人吸毒不予制止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

2015年11月4日晚,警方在咸阳城区一酒店抓获兴平市东城街道办一村主任xx吸毒和卖淫嫖娼的男女。据了解,男子xx今年49岁,听说吸毒后发生性关系比较刺激,他便从今年年初开始吸食毒品。女子xx虽然只有17岁,但她的吸毒史却更长一些。让人诧异的的是,女子xx平时的工作竟然是一名平面模特,只有手头紧时才会出来做“冰妹”。目前,因涉嫌吸食毒品和卖淫嫖娼,两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那么,宾馆酒店知道他人吸毒不予制止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说法: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田帅律师认为,根据《禁毒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可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馆 营者对于入住客人在房间内的吸毒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本案中,宾馆的经营者,其对于旅馆房间拥有场所上的管理权和支配权。2名吸毒人员先后入住聂凯凯经营的旅馆,并在房间内吸食毒品,但其在到房间送毛巾等物品时,发现这2名客人(含一名未成年)吸食毒品的行为后,既未作制止,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放任吸毒行为的继续发生,其行为客观上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了场所,符合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参照上述立案追诉标准,本案具有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等情形,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旅馆经营者发现入住客人在房间内吸食毒品不予制止的,尽管可以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此种情形毕竟不同于事先明知他人吸食毒品而提供场所的行为,旅馆经营者也没有从吸毒人员处收取除应收房费外的其他费用,故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这也是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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