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宏伟蓝图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是人民公安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2015年2月,中央、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拉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大幕。
半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确引领下,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投身改革实践,共同谱写人民公安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蓝图绘就基层探索步步深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听取公安工作汇报、研究公安工作,并就深入推进公安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先后研究审议并通过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意见和方案,为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大势应时而起,形势催人奋进。
从公安部到基层所队,各级公安机关主动作为、迅速投入,各方面共同出招发力,公安改革呈现次第开花、亮点纷呈的局面——
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改革,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截至目前,全国20多个省区市已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或正在研究落实意见。山西、广东、重庆等省区市主要领导专门对推进公安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广东珠海、四川成都等地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公安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在改革的意见方案框架下,各地公安机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海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建立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分类管理体系。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珠海公安改革创先综合试点行动计划,提出第一批47个重点项目清单,积极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公安部制定出台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一体化运作的情报指挥机制、合成专业的侦查办案机制、立体常态的巡逻防控机制和实用实效的警务保障体系建设。各地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实战化要求,大力推进警务体制机制创新。北京市公安局采取市局和分县局机关按不低于20%的比例精简编制等办法,有效充实了基层一线警力。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将城区交警、巡警管理由“市局—分局—派出所”3级调整为“分局—派出所”两级,建立起人往基层走的长效机制。
精细分解“组合拳”强力推进
改革重在落实。根据改革意见方案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公安部建立了以时间轴为纽带、以责任链为核心的倒逼机制,加紧实施一系列部署安排,公安改革呈现强力推进之势。
今年年初,公安部印发《2015年公安部重点改革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明确了9个方面16项重点改革任务和今年提请公安部审议的67项重大改革事项。
据介绍,公安部坚持从严从实抓改革,将牵头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20多项改革任务和公安改革意见方案确定的110多项改革任务逐项细化、逐一明确,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层层签订任务书、责任状,确保如期兑现承诺。
为有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公安部建立了定期审议公安改革事项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召开12次会议,审议重大改革议题22项,相继出台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开展试点是改革的一项宝贵经验。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不能搞“一刀切”。公安部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总体安排,确定20项改革试点项目,确定吉林、上海、浙江、贵州4省市和苏州、珠海、包头、西安4市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改革综合试点地区,给地方以大胆探索的自主权,以局部试点收获全局之利。
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今年5月,公安部组织对各地公安机关进行公安改革专项调研督导,督察组先后深入50多个地市公安局和部分基层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有力推进公安改革规范开展。
为确保公安改革于法有据,公安部积极推进《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看守所法》等立法任务。修订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实施。公安部还将修改《人民警察法》列为改革重点项目,通过立法固化公安改革成果。
此外,公安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咨询顾问,对10多个改革方案在公安机关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广纳良言、广集民智,使各项改革的意见方案更加接地气、聚民心。
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在这次改革中,旨在惠民、便民的突破性改革动作频频,各项新政迅速落地,让人民群众得以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截至目前,户籍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有22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各地普遍放宽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政策,一些大城市大大降低入户门槛,部分地市户籍政策已全面放开。户籍迁移制度、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和相关领域配套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今年以来,车检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在试点地方一上线就获得广泛好评,被群众称为“掌上车管所”“身边的服务站”。
同时,公安部推出了简化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手续和取消来往大陆办理签证、简化沿海船舶渔船民管理办事程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群众感言:“原来跑断腿,如今一条龙”。
改革越到深处,越需要敢于自我“开刀”,动自己的“奶酪”,做足权力“减法”。
据了解,公安部已取消和下放6项行政审批事项,将4项公安机关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公安部消防局取消了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合并了部分审批事项,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事项下放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
只有坚持民意导向,才能适应公安事业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愿望和期待。改革中,处处透出民生情怀:
——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在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方面,这次改革从完善治安管理防控机制、创新惩防犯罪工作机制、完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健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机制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部署。
——公正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线。这次改革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和可能影响执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从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和人权保障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加强涉案财物管理,攸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修订了《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严格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强化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的相互制约,建立健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涉案财物返还程序、先行处置程序和监督救济程序,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既是惠民的改革,也是惠警的改革。在各地,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等各项举措正在一步步落到实处,鼓舞士气、激发活力,促使广大民警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一场实打实、硬碰硬的攻坚战。”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努力把改革蓝图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将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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