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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罚金与减轻主刑幅度的关系

 [日期:2015-12-17]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2
核心提示:

 交纳罚金与减轻主刑幅度的关系

 

在减轻主刑幅度方面,一是在确定自由刑时,交纳罚金的情节不能超越犯罪手段、主观恶性、社会后果等情节而成为影响量刑的主要因素,应当综合上述情节一并考虑。交纳罚金仅是可以从轻的情节而不是必须从轻的情节,交了罚金并非一定从轻,未交罚金并非一定从重。二是必须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不能因为交纳了罚金就突破法定量刑幅度减轻处罚。三是要按不同刑期确定交纳罚金减轻主刑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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