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毒品罪犯的减刑和假释的适用
《大连会议纪要》并未涉及这一内容,该部分为《武汉会议纪要》首次规定,旨在延长部分罪行严重,具有较高再犯可能性的毒品罪犯的实际执行刑期,确保实现刑罚的惩治效果。具体是指:对于具有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情节的毒品罪犯,应当从严掌握减刑条件,适当延长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严格控制减刑幅度,延长实际执行刑期。对于刑法未禁止假释的前述毒品罪犯,应当严格掌握假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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