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田帅律师解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田帅律师解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本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出售、购买或者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不另成立出售、运输假币罪。但这仅限于行为人出售、运输自己伪造的假币的情形。如果行为人不仅伪造货币,而且出售或者运输他人伪造的货币,即伪造的假币与出售、运输的假币不具有同一性时,则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71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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