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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货分离运输毒品形态之四:蒙骗他人运输毒品

 [日期:2016-06-29]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1
核心提示:

 人货分离运输毒品形态之四:蒙骗他人运输毒品

 

蒙骗他人运输毒品,即利用他人的不知情,欺骗他人为其运输毒品。如利用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农村妇女或者长途车司机为其捎带藏毒物品交予他人。

      笔者作为毒品辩护律师正在办理一桩运输毒品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从湖南运输毒品至北京,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未开庭。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系一大巴车司机,天天往返北京和湖南。他在湖南认识了一女子,该女子给了他一个包裹,说带到北京,运费100元。被告人刚到北京就被抓获。

    被告人认为自己并不知情,不构成犯罪,律师也将尽全力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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