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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将治安拘留所更名为拘留所的通知

 [日期:2015-12-21]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为你辩护网   阅读:1
核心提示:

【法规标题】公安部关于将治安拘留所更名为拘留所的通知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文字号】公通字[2005]89号   
【发布日期】2005.12.09  
【实施日期】2005.12.09  
【效力状况】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和拘留所的职能任务,公安部决定将全国治安拘留所统一更名为拘留所,市、县拘留所称为××市拘留所、××县拘留所,市辖区拘留所称为××市××区拘留所。

  公安部   

二00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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