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银行现金缴款单和进账单是否属于银行结算凭证的批复
2009年3月31日 公经金融[2009]96号
河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总队《关于对银行现金缴款单和进账单性质认定的请示》(豫公经[2009]7号)收悉。经研究,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前期就此问题的相关复函,银行现金缴款单、进账单均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所指的银行结算凭证。
此复。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