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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日期:2015-11-28]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1
核心提示:

 

 

 201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人民法院如何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就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起草背景?

答: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始终把深化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成立新闻局和信息中心,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司法公开的意见和规定,在全国确定2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充分显示了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信心和决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公开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对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多元、方式更便利、效率更快捷,对公共事务日益关切,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也有了更多新要求新期待,如希望随时查询案件进程、在线预约诉讼服务、获取裁判文书、向法院反馈信息,等等。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开发布这个《意见》,就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

问:《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意见》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重大意义、基本目标和总体要求。第二、三、四部分依次对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五部分对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涉及组织领导、物质保障、统筹协调和督促协调等各个层面。

为了使《意见》更加符合时代需求和审判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在文件起草期间,召开了数十场调研会,广泛听取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互联网专家、法律学者与律师群体的意见建议。《意见》的主要特点在于:一是具有时代特色。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最新需求,吸收了各地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新经验,体现了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新特色。二是尊重司法规律。根据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特点,科学界定了司法公开的范围、时限和方式,避免发生盲目公开或无序公开的现象。三是密切联系实际。结合各地法院硬件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提出了务实有序、逐步拓展的建设要求,强调要确保各类信息一次录入、多种用途、资源共享,不增加一线审判人员工作负担,禁止搞形式主义,避免让三大平台建设成为“政绩工程”或“面子工程”。

问:请解释一下“平台”的含义,并说明三大平台之间的关系。

答:平台是指依托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搭建的信息传送系统,具备在线办事、查询检索、沟通交流、及时反馈等功能。传统的司法公开方式,主要是单向的信息发布,而通过建设司法公开信息化平台,公众和当事人可以与人民法院进行双向互动,交流、办事和查询将更加方便,获取信息的方式更为多元、便捷。

需要强调的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并不是三个各自为阵、互不相关的独立平台,而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它是以人民法院的政务网站为基础,通过互联网聚合联通的三大板块,功能上各有侧重,资源上互联互通,内容上互为补充。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既是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最关心的三个关键环节,又是制约和影响司法公正的三个关键节点。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服务、交流方面的核心作用,真正将纸面上的司法公开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问:请介绍一下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

答:审判流程是人民法院在立案、庭审、听证、合议、宣判等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静态和动态信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就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将人民法院上述信息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具体要求包括:一是以政务网站为基础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二是开发完善统一的审判流程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最大程度压缩信息寻租的空间。三是充分发挥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在远程预约立案、公告、送达、庭审、听证方面的辅助功能。四是大力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五是积极创新庭审公开方式,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及时公开庭审过程。六是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对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逐步实现“每庭必录”,并方便当事人依法查阅。

问:请介绍一下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

答: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产品,是承载全部诉讼活动与法官推理的重要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今年7月1日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并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我们所说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其实就特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基础形成的全国统一的操作系统。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各高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已经联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将陆续在该网公布,最终实现四级法院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意见》强调,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各级人民法院对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质量负责。《意见》还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对如何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维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如何确保裁判文书能够被有效查询检索、如何完善裁判文书上网的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问:请介绍一下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

答:执行信息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它可以全面及时地反映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的执行活动。人民法院通过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可以及时公开执行信息,让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人民法院为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所采取的执行措施,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最大程度挤压利用执行权寻租的空间,充分发挥执行公开的防腐功能。具体要求包括:一是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开发执行信息短信发送平台,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二是对重大执行案件的听证、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允许当事人依申请查阅。三是向公众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出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四是为各类征信系统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问:《意见》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如何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答:《意见》正式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抓紧制定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将其纳入明年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把推进司法公开确定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二是做好督促检查,确保三大平台建设发挥实效。最高人民法院将尽快确定评估标准,加强监督指导,在评价工作效果时,更加注重三大平台运行的系统性、顺畅性和有效性,不追求排名和指标,更不搞形式主义。三是总结梳理经验,及时公布司法公开改革成效。根据全国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总体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总结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发布《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白皮书》,如实反映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打造阳光司法工程的主要做法、重要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

 

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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